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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预防非典型性肺炎的十项措施
    日期:2003-04-28

         4月21日,为了对“非典”疫情进行有效防治,我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3]10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了上国会办[2003]10号文件,公布了学院预防“非典”的十项措施。


    一、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今年暂不执行“五·一”长假制度,按国定假日进行休假。4月26日、27日照常休息,5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6日(星期二)起全体员工正常上班。


    二、凡是可以延期的培训和会议全部延期举行,请相关部门做好客户的联系和解释工作。


    三、目前已经举办和经协调无法取消的培训或会议,相关部门要周密细致地做好学员和会议代表的“非典”预防工作,并要求委托单位务必密切配合。


    四、在“非典”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学院原则上不安排公务出差。外地员工在休息假日一般不得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家的,需至院办备案,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学院不提倡员工到空气流通不畅、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活动。


    五、在“非典”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学院暂停外来参观接待活动,不提倡员工家属或朋友、同学到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来院活动或联系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必须事前报院办备案。学院门卫要按规定严格进行把关。


    六、后勤办公室、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预防消毒措施,特别是餐厅、教室、客房、文体中心、电梯、车辆等重点防范区域的消毒工作。要责成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消毒技术标准和操作步骤进行,后勤办和服务中心要严加督办检查。消毒工作要细致到位,不得遗漏,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落实,责任到人。


    七、后勤办公室、服务中心要对各物业公司进行“非典”预防的宣传。要责成物业公司对本公司员工进行教育,严格操作规范,加强预防措施,避免接触感染,堵住因物业公司原因而将“非典”带入学院的可能。


    八、自4月21日(本周一)晚餐起,学院员工指定在小餐厅用餐。学员一律至大餐厅用餐。餐厅使用一次性筷子和汤勺,提供消毒酒精棉球。根据卫生部对餐饮行业进行分餐制的有关规定,学院在保证餐饮质量的基础上,对用餐形式进行调整,请相关部门向学员和会议代表做好解释工作。


    九、各部门要每天统计员工出勤情况,如发现员工缺勤或有发热、咳嗽等病症,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院办邱铁(联系方式:13311868537;13801745717)。院办需及时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十、 因培训和会务安排调整后,有关部门的常规工作量将有较大减少。因此,各部门要抓住机会,做好部门基础管理建设工作,如知识管理软件的实施工作,部门制度建设工作等。学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一些户外体育活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院长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