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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荣副院长答记者问(就2004年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试点单位工作会议)
    日期:2004-06-18

            在2004年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及试点单位工作会议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之际,有关记者对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教授进行了一次访谈,现将访谈内容摘要如下:

    1、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英文缩写为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财政部(简称“一委两部”)指导下的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指导、协调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推动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我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指导委员会由有关单位、部门推荐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一委两部选聘。每届聘期为四年。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协助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有关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规划、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方面的建议和咨询、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教学活动提供指导和咨询、 协助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的命题等工作、推动与协调各培养单位的师资培训工作、 制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推荐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所需教材、 组织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评估活动等。

    2、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从成立至今做了哪些主要的工作?


    指导委员会于2004年3月18-19日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和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讨论确定了首批会计硕士培养试点单位,并对会计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等重要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2004年4月16日,指导委员会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了由部分委员参加的“《考试大纲》及《培养方案》修改会议”,会议决定考试科目为外语、综合能力、财务会计、政治。其中政治考试为各校单独命题,考核标准为通过与不通过,成绩不计入总分;确定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财务会计考试大纲》、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撰写人及工作进度;并决定委员会设立评估组,委员会全体委员为评估组自然成员,由秘书处负责制订“试点院校评估标准”及“评估实施细则”。这些工作为今年举行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奠定了基础。

    3、召开这次会议的基本目的是什么,会议的筹备情况怎样?


    这次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召开的是第一次“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联席会议”,包括21家大学和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在内的试点院校的项目负责老师、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财政部、中注协的领导将参加会议,规模空前。主要目的是为推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在我国的顺利开展,并统一大家的认识,将本学位项目办出质量、办出特色,使本学位项目能很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为使本次会议能够顺利召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已作了精心安排,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4、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不是意味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正式推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应用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在我国正式拉开了帷幕,它对推动和规范我国应用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和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