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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夏大慰院长担任中央企业首家规范运作董事会――宝钢集团董事会的外部董事
    日期:2005-10-19

    (通讯员:杜立军)10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上海宝钢大厦召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出席会议。李荣融表示,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是为了实现国有独资公司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开,真正实现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和对经理层的管理,避免董事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自己管理自己。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第一批试点企业,目前5位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了新的步伐。宝钢新董事会的5位外部董事中,两位是境外大型公司的董事长、知名企业家,分别是香港利丰集团董事局主席冯国经和新加坡港务集团董事局主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湾/香港)执行董事、大马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庆言;两位是中央企业的原负责人,分别是中石油的原副总经理吴耀文和中国联通原董事长杨贤足;此外还有一位企业财务会计方面的高级专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夏大慰教授。4位非外部董事包括董事长谢企华、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刘国胜、董事兼总经理徐乐江以及职工董事兼工会主席汪金德。
    李荣融指出,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这次试点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与过去的董事会的不同点。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可以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从而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李荣融还指出,长期在本企业工作的非外部董事有自身的优势,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的组合,使宝钢董事会具备更高的综合性素质,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外部董事是指非本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与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的关系。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此次试点与以往的董事会的不同之处。宝钢董事会将下设4个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

        除宝钢外,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企业还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国旅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李荣融透露,神华集团将是下一个即将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央企。(编辑:邱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