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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经报》2006年6月23日:举报成本过高恐生寒蝉效应
    日期:2006-06-28

            据报载:2002年,老会计管保宁拒绝领导的会计舞弊要求,向上级举报并查实。此后单位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多次调解后被安排看守大门。不做假账本应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但是如果面对领导的命令和要求,面对可能的打击和报复,还有多少会计人能够坚守住职业道德的底线呢?为此本报和中国会计视野网站联合发布问卷,调查会计人员在碰到领导要求做假账的情况下会采取何种行动,调查结果并不让人乐观。

      寒蝉效应
      调查显示:对于领导的要求仅有11%的人表示会拒绝作假,仅有3%的人表示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有14%的人表示将辞职以回避。愿意参与造假的比率占8%左右。大部分人选择向现实低头,表示不会举报并看情况再做处理。这个结果很耐人寻味,对于会计舞弊,虽然很多会计人同社会公众一样深恶痛绝,但若真正事到临头,大多数人还是会基于种种现实的考虑,选择闭口不言或者随波逐流。人们一次次看到举报勇士“流血又流泪”,被打击报复丢了工作,甚至丧失人身自由、付出生命代价的报道。每一次的“秋后算账”都可能导致寒蝉效应。

      举报成本
      虽然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采取了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比如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但是现实中,会计人员合法权益无法保障问题甚为严重,对检举舞弊会计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常常是一纸空文。正如有人所说:“在当今社会,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发挥监督职能的会计往往不能长久,有的遭了冷眼,有的被轮岗,甚至辞退等打击报复。在种种压力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沆瀣一气,大肆做假账。”
      举报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举报者精力、财力有限,信息亦不对称;而被举报者往往可以动用公权力,动用“组织”力量。权利过度集中必然会滋生腐败,还造成监督成本过高,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问题突出。即使最终被举报事项查实,举报者付出的人力、财力、乃至心里伤害的成本也远远得不到补偿。举报成本过高,而打击报复的成本过低,这是大多数人选择“噤声”的主要原因。

      制度缺位
      举报制度的不健全,对举报人权益的保护缺位使大多数人不愿意冒险。迄今为止除了在刑事诉讼领域有一些比较笼统的法律规定,我国尚没有系统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于承担举报人保护的具体机构、具体程序以及如果保护机构失职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等等,均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不仅如此,对举报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法条上,实际操作中法律规定常常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不仅是“无法可依”,而且还“有法不依”。因此,除了急需制定法规,还要加强执行力度,扫除体制障碍,强化对权力机构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