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_url: "https://www.snai.edu/2007/0517/60043.shtml" title: "喜讯:我院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meta_description: "5月11日上午,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推进会暨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青浦区政府召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代表参加并获悉我院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继获得2003-2004年度该称号后再次获评。" publish_date: "2007-05-17" modify_date: "2007-05-17" autho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publish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category: "学院动态" language: "zh-CN" priority: 0.5 --- # 喜讯:我院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 5月11日上午,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推进会暨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青浦区政府召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代表参加并获悉我院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继获得2003-2004年度该称号后再次获评。 ## 一、详细说明 (通讯员:常亮)5月11日上午,“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推进会暨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青浦区政府隆重召开。市文明办领导、青浦区委领导、青浦区各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500余人参加会议。我院代表参加了此次工作会议,并获得我院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的喜讯。 推进会上,市文明办和青浦区委领导先后对青浦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的工作作具体指示和部署,并对青浦区获得“全国文明城镇”等13个文明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继获得2003-200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再次被评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单位的标准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员工素质文明;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示范作用显著;管理科学规范民主,人际关系和谐;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学习风气浓厚;优化整洁内外环境,卫生环保达标;提高经营业务水平,运营绩效领先。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院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将学院“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的办学特色转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积极开拓培训事业、努力建设核心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党建工作、员工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学院相继获得了2003~2004年度上海市精神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安全单位、上海市健康单位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此次我院再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是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院员工辛勤努力的表彰。相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将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编辑:李泓) ## 二、引用与来源 - 原文来源: - 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版权声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