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蕊
吴晓灵称,监管机构应该减少新理财产品报备审批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
金融机构都在代客理财
吴晓灵指出,当前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在经营代客理财,但称呼各不相同。她认为,无论什么理财品种都是信托委托关系,这在法律性质上应当明确。而同一法律关系的金融业务,应按统一的标准进行监管。
按照目前国内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机构都针对自己管理的机构,对同一理财业务进行监管,结果造成进入门槛、费用、规模、营销限制、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规定不一,既造成金融机构间不公平竞争,又造成投资人概念的混乱。
监管部门要多管机构
吴晓灵建议,监管机构应更多管好机构,而不应该过多地去管具体设计的理财产品,减少新产品报备审批程序,把主要精力放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和机构资质评定上,提高监管效率。
此外,吴晓灵认为,监管部门应认真区分理财产品是私募产品还是公募产品。公募、私募不是一个非法和合法的概念,严格区分公募和私募,是因为公募应该需要面对更多的投资者,披露信息方面需要严格要求。
我国现在许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公募产品,但却没有严格按公募产品的法规来接受监管。“新修改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对不特定对象集资200份以下属于私募,而200份以上都要受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管辖。但是我们现在很多金融机构发行的一些所谓集合理财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还有代客理财,都是把客户的钱按照等份额集中在一起,然后投资于证券市场。如果从证券工具的证券划分来说,只要你的募集对象超过200份,而且你的投资都是投在二级证券市场上就是证券投资基金。这些产品就应该接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约束和管理。”吴晓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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