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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2008年3月:宏盛科技出口骗局
    日期:2008-03-31

    宏盛科技出口骗局


    《财经》记者 赵何娟 沈乎 陈竹《财经》杂志   [2008-03-17]
     
    一条家族企业自买自卖虚构贸易的链条曝光,一位上海滩绯闻富豪行至人生边缘

            由私人控制、以供应链管理者自居、号称主营业务年收入60亿元的上市公司宏盛科技(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17),正卷入一场事关生死的调查。宏盛科技董事长龙长生,一个多年来与娱乐圈明星绯闻不断的46岁男士,是这一骗局的主角。
            2008年3月13日,宏盛科技公告,董事长龙长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经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批准,于3月12日被上海警方逮捕。此前的2月19日,公司已公告,龙成生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
           《财经》记者获悉,上海市外汇管理部门对宏盛科技的调查始于2007年。当年,宏盛科技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安曼电子)对中信银行上海西藏路支行一笔1.2亿美元信用证贷款逾期未偿。
            2008年,这笔贷款业务的出口担保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向警方报案,直接导致龙长生被拘,调查由此拉开序幕。

    案情疑云

            宏盛科技前身为上海粮食系统下属的良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良华实业),其老板龙长生是上海滩外有名的绯闻富豪。
            龙长生生于1962年,1986年硕士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多年来,龙长生为娱乐新闻所追逐,相继与多名港台女明星传出绯闻。发妻曾世珍婚前亦为台湾艺人。
            1998年龙长生设立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普实业),2000年宏普实业介入重组良华实业,所持股份由最初的29.8%逐渐增至45.29%。此后,公司对外宣称在IT和家电行业具有出口供应链优势,即将国内代工厂家的产品贴牌后销售至美国卖场,其终端客户据称包括沃尔玛(Wal-mart)、百思买(Bestbuy)等著名零售商。
           《财经》记者从银监会相关人士处获悉,所谓涉嫌逃汇,系指龙长生将公司货款和抽逃税款非法转至境外。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则与良华实业重组有关。
            据悉,2007年,上海证监局、中国银监会先后展开对宏盛科技及其贷款行的调查。
            2007年5月,中信银行上海西藏路支行原行长叶建宏因涉嫌贪污公款20余万元被捕。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谭小风现已离开上海,在北京总行任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信用审查部总经理徐鸣、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唐英爽,亦于谭、叶两人案发后辞职。2008年2月,上海分行副行长杨以勤辞职。审计署亦已启动对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的审计。
            不过,中信银行国际部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强调,中信银行与宏盛相关的不良贷款风险已经规避,宏盛科技通过子公司安曼电子欠的1.2亿美元贷款已确保归还。至于此笔贷款究竟是由担保方中信保还是宏盛科技关联方支付,则仍未可知。
    前述知情人士还透露,中信保北京总部亦有四位雇员涉嫌在担保业务中收受回扣而受调查。
            宏盛科技究竟是伪造出口销售数字以获取贷款,还是隐瞒了实际销售收入以逃汇逃税,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目前情况仍未明朗,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宏盛科技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隐瞒了与其美国经销商的隶属关系——宏盛所标榜的虚拟供应链,实际上只是一个自买自卖的出口链条。
           《财经》记者在美国调查发现,宏盛科技在美的两个经销商为国际诺盛科技(International Norcent Technology,下称INT)以及国际瑞耐思公司(International Reliance Corporation,下称IRC)。
            尽管宏盛科技多次公告彼此并无关联,但后两家公司董事长均为龙长生的妹妹龙长虹,龙的母亲鞠淑芝则在这两家公司的母公司诺盛有限公司(Norcent Holding,下称诺盛)中担任董事,并拥有诺盛50%的股份。
            龙长虹英文名为詹妮弗龙(Jennifer Long),龙母的英文签名则为Shu zhi Ju。二人均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
            鞠淑芝早年就职农业部,重组良华实业的主体宏普实业,即由其发起成立。宏普实业初期包含国有股权,继而完全私有化。
    龙长生被捕后,其妹龙长虹一直留在美国加州,《财经》记者致电其办公室,但未能联络到龙长虹本人。

    自买自卖
            宏盛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IT和家电产品,前者包括CF卡、SD卡、SD RAM、FLASH等移动存储产品的出口贸易,后者则包括DVD、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等家电产品的加工(或委外加工)出口贸易业务。在美国,其产品主要以Norcent(诺盛)品牌销售。
            宏盛科技2007年中报显示,宏盛科技有30多亿元的应收账款在前三家美国经销商手中,即IRC、INT和Cyberstar。资料显示,IRC成立于1997年9月12日,INT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董事长均为龙长虹。诺盛成立最晚,至2005年8月6日才成立,但根据美国破产法院最新材料,IRC与INT目前均为诺盛的全资子公司。《财经》记者亦曾试图查找Cyberstar的相关资料,但遍查加州注册公司资料,均未找到与龙家有关的同名公司。
            宏盛科技在对2005年年报的补充报告中曾披露最主要经销商即为IRC,占宏盛科技年总销量的五分之四。
            但是,IRC在hoovers.com网站上对外公布的2007年营业收入仅为350万美元,另一家经销商INT的年销售额反而超过2000万美元。
            根据宏盛科技财报,宏盛2006年销售收入60.42亿元,2007年半年销售收入为27.12亿元。显然,即使将宏盛两家主要经销商IRC和INT的销量合起来,也不过1.6亿元,只有宏盛科技年销售收入的1/37,甚至也远远少于2007年中报公布的高达30亿元的应收账款额。
            宏盛科技公布的销售收入与经销商公布的收入之间,为何存在如此惊人的鸿沟?在业界人士看来,有两种可能。
            其一,宏盛科技的产品在美国的销量并没有宣称的那么大,有为获取贷款和在股市融资而伪造业绩之嫌。
            其二,宏盛在美国操纵经销商故意隐瞒销售收入,目的是逃汇、逃税和抽逃货款。
            实际上,由于宏盛科技与其主要经销商实为一家,操纵极为方便,在业内人士看来,两种情况均有可能发生,甚至同时发生。

    中信保失控
            在宏盛的八年扩张过程中,主要的推动力量来自于出口信贷。
            公开资料显示,宏盛科技2000年的销售收入为6.79亿元,2003年增至24.86亿元,2004年猛增至36.33亿元,此后连续出现爆发式增长,2005年、2006年分别达到51.03亿元和60.42亿元。
            然而,收入增长的同时,宏盛科技的现金流越来越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越来越高。从2002年末到2006年末,其现金流从1.84亿元降为-4.4亿元,应收账款则从5.1亿元增至32.93亿元,应付账款也从4.1亿元增至16.95亿元。
            关键性的转变发生在2003年。在这一年的下半年,宏盛科技对外宣称开始大规模地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方式控制供应链中的国际结算风险,即在出口贸易中引入中信保,这大大扩充了宏盛科技的融资平台。
            在这桩交易中,宏盛科技向中信保购买的是应收账款保险。中信保承保后以应收账款为宏盛科技的出口交易提供担保,从而使得宏盛科技在开证银行获得了出口信用额度,凭借此信用额度,宏盛科技可从中信银行开据信用证,以此保证上游供货商(在此案中为Origon)向宏盛科技供货。
            另一方面,中信保、宏盛科技和其美国经销商将设立一个共管账户,包括沃尔玛在内的终端零售商将货物卖出去后,货款进入共管账户,并首先支付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再支付给宏盛的供货商Origon。
            在这个链条中,中信保的担保是宏盛科技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关键。
            一位熟悉进出口贸易的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正常情况下,中信保在承保前,要通过国外的资信机构仔细调查评估投保方及其交易伙伴的资信实力,再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承保、保险种类及承保金额。中信保会根据企业实际申报的出货情况计收保费,仅在2005年,宏盛就向中信保支付了4642万元的保险费和担保费。
            这位业内人士指出,中信保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为商业险,宏盛科技申请的应收账款保险即包括在内;一为政治险,即为因进出口所在国的政治军事事件而影响交易提供保险。像宏盛这样,出口商和进口国的经销商为同一家的情况也有,但中信保一般不会承接这样的企业申请的商业保险。
            如果中信保通过国外资信机构获知了宏盛美国经销商与宏盛科技的关联关系后,通常不应为宏盛科技承保。据了解,在美国,中信保同时与数家有实力的资信机构合作,可从海关查询企业出口记录。中信保最终选择承保并因此造成巨大损失,殊难理解。
            事实上,这几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难查。宏盛科技最大的经销商IRC以及INT注册地都在美国,实为两家公司一班人马。CEO同为Jennifer Long,即龙长生之妹龙长虹,CFO也是同一个人,名为丹尼斯罗宾森(Dennis Robinson)。IRC和INT的母公司诺盛注册地位于特拉华州,其总经理、执行总裁和董事亦为龙长虹,持股50%,另外50%则由龙氏兄妹之母鞠淑芝持有。
            此外,诺盛、INT和IRC三家公司在美国联合报税,亦显示其关联关系,而Norcent正是宏盛科技代工产品在美国卖场的品牌。
            这个建立在“自买自卖”之上的出口信贷链条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即宏盛科技对美国经销商的出货越多(通常表现为应收账款),其从中信保—中信银行获得的信用额度就越高。而这一数字,几乎可由龙长生家族随意操控。
            正因为此,宏盛科技长期对外宣称,其与经销商INT、IRC互相独立,没有任何关联关系,而《财经》记者此次在美国的调查则显示完全相反。
            除此,在宏盛科技的出口信贷链条中还有一个奇特的安排,即宏盛科技的美国经销商在美国保险公司也购买了一个应收保险,其受益人竟为中信保。
            在熟悉保险业务的人看来,这一情况很不寻常。因为经销商购买保险通常是为了确保终端零售商的货款能顺利返回,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因此受益人应为经销商自己。
            这一安排虽然表面上对中信保有利,但实际上并不真正有效地化解中信保的风险。中信保通常的方式,是通过与国际上大的再保险公司分保来化解风险。

    最后一根稻草
            无论中信保在承保之时对于宏盛科技与其美国经销商的关系是否知情,在2007年10月之后,这一链条都已无以为继。
            2007年初,美国飞利浦公司在加州中区和南区法庭起诉INT、诺盛、宏盛科技和龙长虹,指责其侵犯了飞利浦在受专利保护的DVD技术上的知识产权。
            飞利浦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称,他们在很长时间内都试图与INT谈判,但INT继续将没有执照的DVD进口到美国进行售卖。
            2007年9月18日,加州中区法院判被告赔偿飞利浦1280万美元;随后的10月11日,INT向美国破产法院/加州中区(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申请破产。
            INT在递送资料上填的该公司资产规模是:100万到1亿美元。INT的破产申请仅仅只是其母公司诺盛破产申请的一部分。2007年10月3日,诺盛也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
            为龙长虹代理此破产案的美国Sheppard Mullin Richter & Hampton 律师事务所律师梅特科斯(Mette H Kurth)向《财经》记者证实,诺盛因为无法赔付飞利浦的赔款,才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破产重组计划将于2008年5月8日提出,届时再由法院判决是否支持破产。
            按《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安排,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若成功申请破产保护,可暂保企业控制权。这种安排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合作重组公司,破产方可申请法院允其重整其契约和债务责任,重新运营。
            如前所述,INT和IRC及其母公司诺盛,几乎是宏盛科技全部应收账款的来源。
            而宏盛科技亦并非上述三家美国公司惟一的债权人,除了飞利浦公司的1280万美元赔款债务,2007年5月25日,以美国联合银行(United Commercial Bank)为信托受托人,一批散户投资者向INT和IRC放贷总计5000万美元(债务由INT承担),用于其扩张。
            成立于1974年的联合银行,主要服务对象是美国华人社区和打算去大中华区投资的非华裔。这笔类似于国内委托贷款的融资安排,采用的美国西部地区常用的“信托契书(Deeds of Trust)”。如INT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联合银行变价处理信托财产来实现债券。龙长虹承诺以其在加州洛杉矶郡Arcadia市的两处房产作为现金抵押品,也因此,联合银行是这两处房产的优先债权人。
          《财经》记者在美国竞选活动捐款记录中查到,龙长生、龙长虹两兄妹近年来不断给希拉里竞选捐款,2007年尤其频繁。
            2008年初始,龙长虹及INT公司相关八人各自给希拉里捐款4600美金,此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分析人士认为,在美华人政治捐款十分鲜见,此举或为龙家借此提高其在当地信用,特别是在当地华人社区的信用。事实上,通过联合银行向龙氏企业贷款的投资者基本都是当地华人。
            数年来,中信保为宏盛科技提供开证担保。但这三家公司的破产,直接导致了宏盛出口链条的断裂,亦成为摧毁中信保对宏盛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8年2月,中信保在上海黄浦区法院对宏盛科技大股东宏普实业提起诉讼。法院则就此冻结宏普实业持有的宏盛科技407417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中信保也向北京警方报案,致龙长生被拘。
            2008年2月13日至14日,龙长生被刑拘前后,宏普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10452006股(占总股本的8.12%),累计套现约1亿元。在此之前,今年1月,宏普实业将持有的近1300万股光大银行股权,在上海东方国拍公司拍卖成交,成交价近1亿元。

    “虚拟交易”与“纸糊的”信用
            据《财经》记者调查,在美国的沃尔玛卖场,贴牌Norcent的低端电子产品确有销售,譬如数码相机、液晶显示屏、数字相框、简易的家庭影院等,但销售数量非常有限。
            沃尔玛网店则销售有三种Norcent产品。而记者在百思买和Staple网店中却找不到任何Norcent牌子的产品。此外,宏盛科技也在亚马逊(Amazon)、易贝(Ebay)等电子商务网站上销售产品,但规模也很有限,且仍是以低端产品为主。
            直至现在,没有人知道龙长生及其系列关联公司在美国的销售到底有多少,也无从得知宏盛科技正式公布的销售数字的虚实。
            但即便以年报公布的数字来看,这一供应链经营模式的利润也极为微薄,2004年至2006年,宏盛科技年报实现收入36亿元、51亿元、60亿元,其净利润却分别只有0.4亿元、0.5亿元、0.6亿元,利润率约1%。
            实际情况恐怕远比这些数字要可怕得多。据宏盛科技对2005年报的补充报告,公司当年对INT公司交易额达7.56亿元人民币,对IRC公司交易额高达近40亿元人民币;而INT在网上公开的报告却显示,其收入从2001年的300万美元增至2006年亦不过2000万美元,2006年年度利润也仅有5.3万美元。而宏盛科技宣称年交易额超过30亿元的IRC,2007年10月的账面资产仅2182万美元。
            破产申请前,INT与IRC母公司诺盛的支票账户上仅存2023美元,账户负债却达到7293万美元。根据诺盛向美国破产法院提供的材料,宏盛科技也是诺盛的具有担保债券的债权人(Secured creditors),但债券价值仅1008万美元。这与宏盛科技宣称美国经销商所欠30多亿元应收账款相去甚远。
            实际上,在龙长生吹嘘的“虚拟交易”中,中信保和中信银行的风险失控早已遭遇质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郑朝晖指出,既然宏盛科技已就应收账款进行投保,如对方无法按期支付,中信保应当履行赔偿,但宏盛科技历年报表中从2004开始就出现11.73亿元的应收账款,2006年更增至33.78亿元,2007年仅半年应收账款即达32.93亿元,这种情况非常奇怪。
            《财经》记者获悉,中信保北京总部有四名雇员涉案被查,涉嫌在宏盛科技的担保业务中收受回扣。
            安曼电子1.2亿美元授信案在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早已引发巨震。2007年底,银监会派员调查此案。目前,原上海分行行长谭小风已被调离。西藏路支行原行长叶建宏于2007年3月被刑拘,两个月后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贪污罪。据其本人证词,宏盛科技贷款逾期,叶建宏自知行将调离,便心有不甘将业务经费装进自己腰包。
            记者了解到,就安曼电子的授信,中信银行内部曾有争论,反对者认为宏盛科技资质有问题,贷款额度过于巨大,且业务疑点太多,交易量过大,但这一贷款获得了时任上海分行行长谭小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的支持,并最终通过审批。
            接近银监会调查方的人士曾对《财经》记者表示,宏盛科技案的基本事实都已清楚,但对案件本身和涉及人等,还存在一个串通还是受贿的定性问题。
            3月13日,宏盛科技公告龙长生被批捕。这位上海滩的绯闻富豪已行至人生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