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_url: "https://www.snai.edu/2011/0616/61632.shtml" title: "我院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 meta_description: "在上海市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被评为“2009-2010年度(第十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院继第十二、十三、十四届后第四次获此荣誉。该称号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是本市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publish_date: "2011-06-16" modify_date: "2011-06-16" autho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publish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category: "学院动态" language: "zh-CN" priority: 0.5 --- # 我院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 在上海市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被评为“2009-2010年度(第十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院继第十二、十三、十四届后第四次获此荣誉。该称号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是本市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 一、详细说明 (通讯员:常亮)在此前举行的上海市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上,我院被评为“2009-2010年度(第十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我院继获得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后, 第四年获得这个荣誉。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院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将学院“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的办学特色转化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积极开拓培训事业、努力建设核心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党建工作、员工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学院相继获得了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安全单位、上海市健康单位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此次我院再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院员工辛勤努力的表彰。相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将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单位的标准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员工素质文明;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示范作用显著;管理科学规范民主,人际关系和谐;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学习风气浓厚;优化整洁内外环境,卫生环保达标;提高经营业务水平,运营绩效领先。(编辑:李泓) ## 二、引用与来源 - 原文来源: - 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版权声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