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摄影:钟雪冰)10月4日,EMPAcc十二期全体学员来到了美丽的香港,进入他们的父校——香港中文大学,开始了为之四天的学习、考试、参观活动。
香港素有“东方明珠”之称,是中西文化交融的地方,同时为全球最安全、富裕、繁荣和生活高水平的城市之一。香港把华人的智慧与西方社会制度的优势合二为一,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治闻名于世,被誉为“廉洁之都”。带着些许的向往和好奇,我们一行七十九人前往香港廉政公署参观,去追溯香港廉政制度发展的历史。
来到廉政公署,仰望大楼,其建筑外观设计简洁、庄严、肃穆。进入大楼内部,格外肃静。这次活动核心是聆听香港道德发展中心主任林慧芬女士关于香港廉政发展及组织架构介绍的讲座。香港廉政公署(ICAC)简称“廉署”,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1974年廉政公署(ICAC)成立以前,香港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廉署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目前在“透明国际”180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中位居第十二位,在亚洲则仅次于新加坡。与之相应,香港廉署也走过了从最初被质疑到很快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恰如良医诊病,一下捏住了政府机构的痼疾所在,香港由此才真正迎来了廉洁的黄金时代,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并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廉署破案如神,并能屡屡扳倒高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其反贪经验引起了全球关注,反贪模式也为全球反贪机构所效仿。可以说,精确的职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科学的程序保险,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廉政公署大楼展览厅里,摆放着记录“黑暗年代”的展板,葛柏的“收数簿”(受贿记录本)被放大成模型供人翻阅参观。200多页厚的“收数簿”记满了字花、外围马、外围狗、歌厅、麻将学校、鸦片烟档等各类场所向他行贿的记录。但对大部分市民来说,廉署大楼最吸引人之处却是它的咖啡厅。事缘港英政府时期,廉政公署成立不久,当时从英国聘请了一批英国的资深警务人员,由于文化关系,他们邀请证人或可能被检控人调查时,总会请问他们会否喝杯咖啡(如:Do you want coffee?)。而渐渐,廉记咖啡远近驰名,成为接受廉政公署调查的代名词。
近年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指数”排行榜上,香港连续多年名列前茅。从几十年前一个“贪贿之城”蜕变成如今的“廉洁之都”,香港成功摸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之道,其中的“五要素”经验很值得借鉴。
一是标本兼治,形成反贪的长效机制。香港拥有廉洁的天空,廉政公署功不可没,而廉政公署反贪的“杀手锏”是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在三条战线上出击与腐败作战。第一条战线是教育,由社区关系处负责,着力培养廉洁文化使人不想贪,绝缘腐败;第二条战线是预防,由防止贪污处担当,着力堵塞制度漏洞使人不能贪,控制腐败;第三条战线是执法,由执行处履行,着力严惩使人不敢贪,打击腐败。这实际上是一种充满反贪智慧的综合治理,其中第三条战线是治标,前两条战线是治本。治标和治本,形成了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两者有机结合,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才能取得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整体效能。
二是责任捆绑,形成反贪的强大合力。廉政公署有一句家喻户晓的宣传词:“香港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香港社会有一个共识,即廉洁是香港城市软实力之源泉,它带来公平、透明、诚信、自由。腐败会伤害城市元气,吞食公民利益。反贪不仅是为社会做贡献,其实是在保护自己的安全,因此,维护廉洁这个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第一,政府带头反贪理所当然。香港能够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全赖香港有一个廉洁的营商环境。香港政府一向视反贪工作为最重要的服务承诺之一,全力支持廉政公署打击贪污罪行。各个政府部门逐渐体会到反贪对部门的士气、效率与公众形象的重要,不但对涉嫌贪污的公务员绝不姑息,而且协助廉政公署消除害群之马。2010年香港的经济自由度排名已连续16年蝉联全球第一,其中的首要因素便是香港具有廉洁的政府。第二,私立机构和工商业参与反贪责无旁贷。私立机构和工商业要建立行事方正、重诚信、明法度的声誉,加强企业管制和诚信管理。第三,市民配合反贪义不容辞。反贪得到香港市民大力支持,近年来,实名举报贪污的比例不断上升:廉署成立初期仅为35%,1997年为68%,2008年则高达74%。
三是零度容忍,形成反贪的高压态势。第一,反贪法律完善严厉。《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是香港廉政的三部法规,制定得非常细密严格,可操作性强,威慑力大。廉署一直维持有效执法,维持合理的定罪率。2008年定罪率达87%,而1997年仅为75%,这使贪污腐败成为高风险高成本罪行。第二,贪一块钱也不行。因为大贪小贪都是贪,本质上都与廉洁相对立。对“收礼不受贿”一类所谓的“小贪”,如不加以整肃,对社会风气的腐蚀性很大。第三,贪污腐败千夫所指。ICAC专门做过一项民调,以0分为绝对不能容忍,10分为完全可以容忍的评分方式,测试市民对贪污的容忍度,结果发现,市民的容忍度仅为1.3分,市民普遍认识到贪污和受贿是一种不能容忍的罪恶。



四是一视同仁,形成反贪的公信力。1974年廉政公署诞生时,政府向市民承诺,廉政公署要开创一个廉政时代。而相当一部分市民对此重诺下了断言,肃贪倡廉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政府的实际行动打消了市民的疑虑。第一,敢打“老虎”。从总警司葛柏被引渡回港到税务局局长黄河生等辞职,完全改变了香港社会评价廉署“敢打苍蝇,不敢打老虎”的说法。第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比如财产申报制度对各部门“一把手”要求高些,敏感职位的“一把手”要求更严格,申报更频密。胆敢以身试法者,必身败名裂。《2008年防止贿赂(修订)条例》将《防贿条例》部分条文的适用范围涵盖至行政长官,对行政长官涉嫌贪污的行为作出全面的防范及规管,充分显示出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打击贪污的决心。
五是监督到位,形成反贪的倒逼压力。香港公务员固然享受着高薪和高福利,但也必须坚守与之成比例的廉洁和操守。而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仅仅靠个人的自律或空洞的宣传,而是有一套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制约体系。这套体系不仅存在于政府内部,也存在于外部。可以说,香港公务员受到全社会的监督。政府掌握钱袋,但支出决定权在立法会手里。没有立法会的同意,政府不能花一分钱。审计署是政府的外部审计师,每年的审计报告绝不是官样文章,一旦被查找出问题,违规部门和公务员将受到严惩。政府如有越权或滥用权力,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诉。媒体对政府官员监督更是无孔不入,不要说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即使是任何一点影响职业形象的行为,也会被媒体披露,进而会受到惩罚。
这次参观廉政公署的活动,让大家对香港多了一份了解,多了一份敬慕,学员们纷纷表示印象深刻,不虚此行。(编辑: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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