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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口述历史采访原财政部部长刘仲藜
    日期:2015-11-23

       (撰稿:曹巧波)11月16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视野网“会计口述历史”项目组采访了原财政部部长刘仲藜。这是自2012年以来,会计口述历史的第37位受访人。
      在采访中,刘仲藜部长回顾了他与会计的渊源,以及他在财政部部长任内的重大会计事件,包括推动发布两则两制、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两所联合、全国人大通过并正式颁布《注册会计师法》,筹建国家会计学院等。
      刘仲藜,1934年10月出生于宁波,后长期在黑龙江任职,1988年1月至1990年7月,调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当年7月至1992年9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1992年9月至1998年4月,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其中1994年2月至1998年4月,兼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2004年,他当选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2005年,任国际会计准则管理委员会委员,2006年当选为国际会计准则基金会受托人。
      谈及1994年开始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刘仲藜部长回忆说,“之前的《注册会计师条例》没有涉及财政部门对协会的管理以及协会的职能问题。对这一问题,在起草《注册会计师法》时,财政部主要借鉴了国际上授权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的通行做法,明确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而将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能赋予了协会。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时,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这个方向是对的,但也很超前,考虑到现时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注册会计师法》中有些职能还是写到财政部门为好,今后可以通过内部的‘三定’方案,由财政部授权协会行使就可以了。为此,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法》中,有关职能分别授予财政部门和协会,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还是通过内部‘三定’方案将有关职能授权给协会办理。”
      1994年秋,刘仲藜部长去美国华盛顿出席世界银行年会。会议结束后,他还肩负着一个使命,就是根据时为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的素养,不断提高执业水平的指示,为筹建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寻找蓝本,也就是日后的三家国家会计学院。“我专程到位于芝加哥的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培训中心进行考察,包括教学楼、教学设施、图书馆、学员公寓、学员餐厅、校园环境等。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在报到大厅,你能够看到刚刚来报到的,也能看到结束培训正在办理退房手续的,每天都是这样出出进进。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时间。这种个性化、系统化、流程化的培训,与我们传统的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完全不同;二是案例教学在后续教育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常常能够看到一个教室内没有授课老师,七八个学员组成一个小组,对某个具体案例进行深人剖析,问题在哪里,如何防止出现:类似错误,如何防范执业风险,在专业技术和法律上如何处理等,相互交流碰撞,达成共识,针对性强,效果也非常好。回国后,我们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个专题报告,对培训中心的建设提出建议。”
      在采访中,刘仲藜部长表示,自己并非会计出身,但在黑龙江计委的长期工作中,他也认识到会计工作非常重要。在专访的最后,刘部长希望大家戒除浮躁,向屠呦呦、袁隆平等学习,踏实有效工作。

     

     

    刘仲藜部长参观“会计口述历史”照片墙

     

     

     

    刘仲藜部长回忆在财政部部长任上的重大会计事件

     

     

     

    刘仲藜部长为“会计口述历史”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