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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学校课程系列报道六】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克难路何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
    日期:2016-08-06

    (通讯员:赵茉莹,摄影:刘荣光)8月2日,SNAI第三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新发展”暑期学校仍在烈日骄阳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下午的课程有幸请到了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的韦浩老师,来讨论一个看似书卷理论但在本质上与实践有着密切联系的话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商事制度改革。

     

     
            俗话说,“凡事皆由其背景孕育”。韦老师首先从商事制度改革的背景谈起,在对目前形势由来的直观感受中,为同学们后续的理解打下基础:自从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起,中国的改革开放制度已经历经了30多年,当下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了转型升级的新通道。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重要部署,正式开启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国家工商总局的过程中强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要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在打破创业创新束缚的同时,加强和完善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促进公平竞争。我国在改革开放深水区中攻坚克难的过程中推进了商事制度改革。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接下来,韦老师结合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富的工作实践,把商事制度改革归纳为6项主要内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年报公示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登记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电子化登记管理。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等。
            年报公示制度改革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
           “先照后证”登记制,即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工商管理部门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把过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成一个营业执照,使用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这样过去企业需要跑三个部门,现在只要在工商部门登记即可。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可查询的信息包括登记信息,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主要措施。
    电子营业执照是具有国家法定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和技术法律法规、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电子营业执照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将探索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最后,韦老师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实践案例,生动的解读了上述6大商事改革所带来的积极成效。制度的改革使得包括自贸区内企业在内的各种创新企业的活力大大增强,市场的创业积极性也显著提高。这些商事制度改革帮助中国一步步攻克改革开放深水区中的各种艰难险阻,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中国在经济新常态下能够得到持续和长远的发展。韦老师生动的讲解让同学们对于商事制度的改革有了深刻的认识,这些制度的理解为同学们以后工作中处理相关事务提供了有力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