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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学校课程系列报道十五】企业合并准则的挑战
    日期:2016-08-11

    (通讯员:孙艺文,摄影:刘荣光)光阴似箭,转瞬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暑期学校课程已进入尾声。然而同学们学习的热情并未随着即将结束的暑期学校而有丝毫的减退,在闷热潮湿的上海夏日里,同学们相聚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倾听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符文娟老师为同学们带来关于企业合并准则挑战的课程。



     
            符文娟老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是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普华永道会计专业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符女士是普华永道的会计技术专家,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会计技术的运用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自2013年2月起至2014年2月,符女士受聘于中国证监会,为首席会计师办公室提供为期一年的全职会计技术支持工作,深获好评。符老师同时也以外部专家的身份积极参与财政部多项准则的修订及研究制定工作,并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和财务监管部门持续提供企业会计准则动态培训。

     

           符老师首先对合并中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包括何为企业,企业合并中支付的方式,控制的定义,企业合并与资产获得区别等。企业是指有能力进行产出的会计实体。而对于何为控制,在IFRS10中对控制有明确的定义:An investor controls an investee when it is exposed, or has rights ,to variable returns from its involvement with the investee and has the ability to affect those returns through its power over the investee.在介绍了基本概念和合并范围后,符老师又讲解了在合并中的一些会计处理。例如商誉的计算与确认,Double记账法,以及如何确认对价,什么是或有对价,什么是递延对价和如何计算现值。在现值的计算中,应考虑到现金流,时间和利率三个因素。


     
            随后,符老师着重强调了企业在支付对价时,权益和负债的划分问题。并结合两个例子,具体阐述了权益和负债的分类。以发行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支付对价未必就属于权益,权益需满足固定数量和固定金额两个条件。其次,在现实中虽存在一部到位的企业合并,但也存在分步企业合并。此时需运用会计思维,将原本企业持有的股份视为以公允价值抛出,同时又以公允价值重新购买了原有的和新增加的股份,来进行会计处理。


     
            最后,针对在计算商誉时是否考虑少数股东的问题,符老师给出了两种计算方法。在商誉的计算中,中国会计准则只允许采用部分商誉法,及不包括少数股东商誉。而美国会计准则则采用完全商誉法,将少数股东的商誉也计算在内。两种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仅是不同的地区会计准则规定了不同的方法。但从会计谨慎性考虑,仍应把少数股东的商誉剔除,不应列入企业的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