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欢欣,摄影:刘荣光)经过短暂的六次相处,刘军梅老师给我们的留下的印象不止是她温柔细腻的嗓音,更多的是刘军梅老师对每个人每个想法的尊重,对我们辩证思考的指点。在我们的课堂上,刘军梅老师采取教授和自主讨论相结合的方法,授课之余,给我们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自主思考和讨论税收话题。刘军梅老师更多的时候是在聆听我们的想法,在关键时点给予指点,让我们犹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引导我们向正确的方向去探讨、去深思。

一、税收理论
税收理论属于经济学的范畴。科学系统地学习税收理论和政策,对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对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都十分必要,对提升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理解把握能力是尤其重要的。
现代税收原则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而财政收入原则下只要有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公平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效率原则又分为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方面。
市场经济中,某一种税的最终承担者即负税人未必就是法定的纳税人,税收最终归谁承担对效率与公平的影响甚大。这就需要对税收转嫁和税收归宿进行考察,分析各种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为税制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税收制度包含的一些因素:课税对象、税率、纳税人是税收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除此之外,税收制度还包括附加、加成、减税、免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要素。
现代的税收制度模式包括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复合税制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税制模式,但单一税制几乎未在实践中推行过。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我国税种一般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行为税、财产税五大类。
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中包含18种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 税、船舶吨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营改增之后,我国不征收营业税。
二、税收制度:异国风情,大同小异

在税收理论与政策课堂上,我们对德国、法国、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十个国家的税制框架有了新的认知,并且从这些国家中可以窥探出我国税制的弊端。
在对各国税制进行研究发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而有些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但是不论是在间接税制还是直接税制的设置上,我国税制与他国相比,都存在大同小异。在我们研究的十个国家的税制中,德国的税制与中国最为相似。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与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同,德国对纳税人采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原则分类。在德国注册或实际管理机构在德国的企业(称为“居民企业”),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其来源于全球的收入在德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协定另有规定除外。而未在德国注册或实际管理机构不在德国的企业(称为“非居民企业”),仅需就其来源于德国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的是,外国公司设在德国的分支机构的所得应当缴纳所得税,适用税率比照德国居民公司适用的税率执行。
在征收管理上,德国与中国也是不出意外地一致。二者的公司所得税以公历年为纳税年度,按照企业每一年度的净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而且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税款征缴等都有明确严格的规定,企业需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相关税款。
当然,在研究这些国家的税制时,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税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以个人所得税来说,其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无法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尤其是我国现正处于由以间接税为主体向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的转折点。借鉴于其他各国的税制,我们可以尝试改进个人所得税,比如:将分类所得税制改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整合税目,减少因为收入归属不同、分散收入归属带来的偷漏税现象;改善税率,加大中低层收入阶层和高收入阶层之间税率的差异幅度,加大级距设置;改进扣除费用设计,将赡养费、抚养费、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生计因素纳入费用扣除设计的考虑之中等等。
三、我国遗产税:征?不征?

我们分成十组对不同的话题进行了简单的辩论,辩题都属于当前税制体系中较为热点的话题,主要包括:“我国是否应该开征遗产税?”“环境税能否破解污染难题?”等等。这些辩题都是现实中专家们讨论次数较为频繁的热点,而我们进行了简单的讨论,虽然各方观点不一,辩论结果与专家们的意见并不一致,但是我们在辩论的过程中获益匪浅。
以“我国是否应该开征遗产税?”辩题为例。对于遗产税,正方认为,根据美国征收遗产税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及遗产税对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来看,我国应征收遗产税,将其纳入我国税制体系中,发挥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职能。除此之外,根据征税时点相关理论模型的研究,我国已步入应该征收遗产税的时期。美国就曾经根据该理论模型在某段不该征收遗产税的时期暂停征收了遗产税,事实验证该模型具有可行性。
但反方认为,美国属于发达国家,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也是农业人口大国,人口大多以农民为主,二者的基点不同,不可相比而论。而且,美国的文化渊源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天差地别,美国社会民众能够接受遗产税并不代表仍受传统文化熏陶的我国社会民众能够容忍。
类似地,我们也对其他辩题进行了简单的辩论。在深入了解辩题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现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了解不同税制在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存在的弊端,从而对该税制在我国的开征、发展、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辩证思考。

同时,刘军梅老师也在我们的讨论过程中给予适当的指导,让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同一问题进行剖析,培养自己的辩证思维能力,学会团队协作,聆听不同的观点,尊重他人,加强团队沟通协作能力。

财政部微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