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常远,摄影:刘荣光)为了让同学们了解财务会计领域的最新发展与变化、针对性地提升审计过程中需要了解的专业技能,临近期末,学院邀请来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几位实务界专家,围绕财务会计方面的几个热点准则,向入选普华永道卓越计划的同学们进行了“财务会计前沿”系列专题讲座。
系列讲座的主题涵盖递延所得税、股份支付、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转移、列报、套期)、收入等多个热门准则。这些准则或具有一定难度,或近期进行了修订。系列讲座的第一期由金以文老师主讲,介绍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Standards)及其制订组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International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的历史和现状,此后七次课,由符文娟、孙斌、陈立、王洁、施菲菲等几位实务专家分别就某些的准则展开讲解。篇幅所限,本文仅对涉及新修订准则的内容加以详细叙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为与该准则趋同,我国财政部也于今年3月发布了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稿,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内执行,是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亟需更新的一部分知识。王洁老师用两次课时间为我们分别讲解了新、旧金融工具准则。介绍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时,王洁老师介绍说,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做了较大改进,旨在减少金融资产分类,将原来的四分类改变为三分类;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强化金融工具减值会计要求。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个原有分类。对于混合合同,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应将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不再分拆。就减值而言,不再采用“已发生损失法”,而是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内的各种可获得信息。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判断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已显著增加,企业应采用概率加权方法,计算确定该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确认和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如果未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和计提损失准备。
此次系列讨论涉及的“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IFRS15)也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发布的一项重要准则,与其趋同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稿目前仍在征求意见阶段。与现行准则不同,该准则用“控制”原则代替了现今确认收入时使用的“风险与报酬”原则,属于相当重大的变化。课上,负责教授该部分的孙斌老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了该准则下核算收入交易时的“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单独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单独的履约义务”、“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等五个步骤,帮助大家为将来适应这一准则之变化打好基础。
会计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反映经济业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产生新的业务、或是对已有业务进行创新,这些都要求改良会计核算方法,提供更相关、更可靠、更有用的信息。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时常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方能在实践中游刃有余。经过此次财务会计前沿系列讲座,大家都对目前会计准则方面的新变化有了更深的了解,日后也将继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迎接未来的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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