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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学校课程系列报道九】伪高新的“平凡”之路—企业所得税关注重点及税收优惠
    日期:2017-08-07

            (撰稿:暨南大学 邹雅嘉;摄影:刘荣光)8月3日星期四,这是暑期学校的第7天。上海终于起风了,吹散了厚重的云层,将一朵朵棉花糖吹散在蓝幕上。
            美好的一天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高级经理汪佳晨老师精心准备的所得税课程中开始。汪佳晨老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曾在安永香港工作4年,主要从事美国、香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作。在汪老师的课堂上,丰富的案例展示了精彩的商业世界。从中国税法体系到中国企业所得税的介绍,汪老师不仅在专业知识方面给同学们生动讲解,还在职场成长方面给出了她切身的体会与建议。
            汪老师认为,情商在进入职场时的重要程度更胜专业知识。如何灵活的、变通的运用语言艺术更顺利的与客户、上级沟通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未来学习的。同时,有趣的工作和友善的工作氛围会让工作更开心更具成就感也就更能坚持高强度的工作。
            再次回到我们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相对增值税框架更稳定和清晰明了,主要包括主要税会调整和各种税收优惠及减免。在税收优惠中高新技术的优惠有较大的筹划空间,但是近年来也屡次爆出“伪高新”的现象,高新的界定究竟是怎样的呢?这些企业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申报高新的呢?


    【案例:青岛天能重工被认伪高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5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召开,会议审核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但发审委会议认为发行人天能重工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母公司口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6%,虽略高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不得低于3%的规定。但在报告期天能重工将大部分研发费用在生产成本核算,后调整入管理费用。因此要求天能重工(1)说明生产成本中核算的研发投入的性质与内容、会计核算调整的原因和依据;(2)结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重、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重等数据,以及媒体“中国经济网”对发行人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的报道,说明天能重工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降低成本虚增盈利水平
      据经济导报报道,从公司披露的主要财务指标看,天能重工业绩可谓“光彩照人”,公司2013、2014、2015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63元、1.18元、2.76元,对应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6.26元、7.44元、10.20元。但仔细分析其招股书,就会发现在亮丽数据的背后,存在诸多的隐患,盈利能力存在被故意粉饰的可能,特别是公司2015年的财务数据。
      招股书显示,公司2013、2014、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8亿元、9.56亿元、10.13亿元,对应的营业利润分别为5019万元、8909万元、2.13亿元。 2015年的营业收入仅比2014年增长5.9%,增加额为0.57亿元;但营业利润增长了139.35%,增加额为1.24亿元。
      再看公司的营业成本,其2013、2014、2015年度分别为4.42亿元、7.18亿元、6.58亿元。公司2015年的营业成本比2014年低0.6亿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营业成本大幅下降,而营业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又是什么呢?招股书显示,公司2015年的材料费比2014年降低4351万元,人工费增加135万元,制造费用减少447万元,其他直接费用减少了1844万元。
      此外,产品的成本由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构成,公司的产量越高,单件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越低,其核算的利润就会越高。但如果多增加的产量并没有被销售出去,即在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财务指标就会表现为盈利水平大幅度提升,同时存货大量增加;如果公司采取赊销或者虚假销售行为,公司的应收账款还会大幅增加。
      青岛天能重工很可能就是利用这种原理虚增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营业收入看,2015年的营业收入仅比2014年增长5.9%;从销售的产量看,公司2014年销售803台,2015年销量出现下滑,仅销售了794台。但让人看不懂的是,公司2015年的产量为1063台,而2014年为873台。公司2015年的产量比2014年高出21.76%,但销量反而下滑了1.12%。
      对此,公司表示,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116.40%、132.88%,主要受下游客户投资加快的影响,公司生产安排较为紧凑,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但对于为何出现产量上升、销量下滑的现象,公司却避而不谈。
      应收账款激增骗取税收优惠
      与公司的增产不增销相对应,公司2015年的应收账款及存货出现大幅增加。招股书显示,2015年底,公司的应收账款为3.65亿元,比2014年底的2.65亿元多出1亿元;而公司2015年底的存货为4.81亿元,比2014年底的4.49亿元多出0.32亿元。
      据经济导报报道,从可对比上市公司来看,青岛天能重工主要产品风机塔架2015年度的毛利率为34.81%,比已经披露2015年报的大金重工(8.560, -0.08, -0.93%)同类产品毛利率28.95%高出5.86个百分点;而2014年,青岛天能重工毛利率为24.33%,比大金重工21.41%高出2.92个百分点。
      为了上市,青岛天能重工于2014年1月补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429.40万元。公司表示“由于2010年及以前年度公司会计核算尚不够规范,本次申报前公司外聘会计师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后,对以前的收入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产生上述纳税调整事项”。
     此外,青岛天能重工多家子公司存在违规建设及房产证无法取得问题,例如公司子公司蓝天重工尚未取得相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公司子公司哈密重工尚未取得相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部分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公司子公司湘能重工在未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其上建设房屋,违反了土地使用管理及固定资产建设管理相关法规。
      对此,天能重工表示,“公司均已经取得了各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及无违法违规的证明,不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实际控制人已经承诺如果出现处罚情形,会全额承担相关损失,确保上市公司不受影响。”
      据和讯报道,招股书显示,天能重工于2011年10月31日获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137100074。并且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1-2013 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翻阅招股书发现,天能重工有两个指标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仅与认定条件擦边。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能重工共有员工485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为49人,占比仅为10.10%,很明显天能重工在这一条件上与认证规定打了一个擦边球。另外,天能重工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也仅为20%,这明显与规定的比例相距甚远。
            由此看来,天能重工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但其在报告期内还是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得不让人质疑,天能重工或涉嫌“伪高新”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和补贴。
            中国的所得税税率正常情况下为25%,税负不轻,特别是对高利润的行业和企业来说,所得税税收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占有很大的价值与意义。但是合理利用所得税税收条款筹划业务以达到筹划税收的目的才是持续而长久的,通过“伪高新”骗取国家税收优惠和补贴则得不偿失!
            最后,特别感谢汪老师诚挚满满的授课,同学们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