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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学校课程系列报道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展望
    日期:2018-07-22
            (撰稿/吉林大学 刘照;摄影/刘荣光)要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习近平2015.11.10
            周勤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2018年7月19日,中国证券交易所专家周勤业老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暑期学校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十分精彩的课程,详细解读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展望,共分为十个部分:
           (一)首先是推动证券法修订,主要包括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增加发行保荐制度;放宽发行条件;增加对募集资金使用的限制性规定;建立预披露制度;突破现货交易的限制;鼓励合规资金入市;融资融券的解禁。关于未来证券法修订的方向,周老师提出了三个方面:(1)以公众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导向(2)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核心(3)以集中统一监管为原则。
           (二)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内控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监督;加强诚信建设;重构退市制度;规范购并行为;增强盈利能力。
           (三)强化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的信心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动力,为了提高投资者参与市场的信心,应该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对于决策方面,应该健全投票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应该健全投资者赔偿机制,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
           (四)改革发行制度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采用的是审批制,由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规定上市额度,其将额度下发给各个省市、部委,由政府选择上市企业,证监会对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控制发行价格。随后核准制产生,由保荐机构选择和推荐企业,发审委审核,由证监会“管价格、调节奏、控规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注册制,其实质是买者自负、卖方有责、信息披露。注册制首先承认企业拥有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天然权利,要求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宽进严管,重在事中事后监管。
           (五)完善公司治理
            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正确处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关系,许多百年老店之所以存在时间如此之长是因为其能够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公司治理方面的支持。公司治理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股东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也称收益权,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共益权也称治理权,股东在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拥有表决权、诉讼提起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可以向公司行使自己的提议权、质询权和查阅权,可以通过法院行使自己的股东大会决议撤销权和确认无效权、董事会决议撤销权和确认无效权;二是平等对待股东,解决大股东和小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三是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四是董事会、监事会的责任和监督,改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战略、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从而提高董事会治理的透明度;五是利益相关者和公司社会责任,公司不仅应关注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要关注员工、社区、环境、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六)健全信息披露
            健全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及时指的是上市公司应该在发生重大事项的2日之内披露,公平指的是大股东和小股东同时获得相同信息,不能选择性披露。同时应该健全首次、定期、临时三个方面的信息披露。应该披露的实质内容包括财务和经营成果、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关联交易、风险因素、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结构等。披露时应参考高质量标准编报,披露的标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的三个方面的法规:内容与格式准则(招股说明书和年报等)、编报准则(银行、保险等特殊行业的特殊规定)、规范问答。
           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包括由充分性转向重要性和有用性,减少冗杂信息,关注投资者的决策,鼓励公司自愿性披露对投资者重要的消息,减少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鼓励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电子化信息披露方式替代指定媒体披露方式。综合报告(包括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非财务信息报告、内控报告)替代财务报告和叙述性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鼓励合规资金入市
           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合格的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改善以散户为主的资本市场的结构。
           (八)发展债券市场
           推动银行间交易市场和两个交易所市场的互联互通;丰富债券品种,满足不同企业发行的需要和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要改进交易方式;完善资信体系加强监管协调,强化信用约束,尽量减少违约因素,
           (九)建设多层次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有交易所市场、全国股转市场、区域股转市场。交易所市场服务上市公众公司,机构和个人的公开市场。2004年6月25号推出中小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抓住时机,在2009年10月28日推出创业板。全国股转市场服务非上市公众公司,以机构为主的公开市场。区域股转市场服务非上市非公众公司,以机构为主的私募市场。
           最后周老师还对新三板政策进行了解读: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决定中推出新三板的相关解读中明确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他们可以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其基本要求必须要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经营、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这项规定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关于转板的规定,全国股转市场在达到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进入交易所,区域股转市场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进入全国股转市场。这两项直接申请能够有效促进不同层次市场的有机联系。关于简化行政许可方面,对于股东人数未达到二百和非公发行后未达二百人的公司豁免核准,对需要核准的公司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市场的参与者有适当性要求,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环境,税收方面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外资比照上市公司及交易所市场、国资遵守相应规定。地方政府要严格遵照“自己的孩子自己抱”的原则,自行组织领导和协调以及风险处理机制。
           2015年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新三板提出新的政策,政策表明新三板的市场定位是成为独立市场,独立但不孤立(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类似),着眼于多层次市场的有机联系,同时研究转板试点,建立与四板的合作对接制度。除此之外,政策还加入了新三板的增强融资功能,完善交易机制,实施分层管理,发展机构投资者,加强投资者保护,加强市场监管等相关的内容。
           (十)实施对外开放
           中国资本市场逐步提高合资证券经营机构对外资持股比例,扩大经营业务的范围,同时逐步加大外资投资于中国资本市场的比例和范围,推动境外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