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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学校课程系列报道九】新租赁准则解析
    日期:2018-07-27

    (撰稿/暨南大学 易露娜;陕西师范大学 吴楠;摄影/刘荣光)2018723日上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中华地区及亚太地区会计专业咨询服务部主管合伙人金以文老师为同学们讲述了新租赁准则解析的相关内容。金老师讲课风趣幽默,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前主席David Tweedie在乘坐航空公司飞机时思考“自己乘坐的飞机应计入在谁的报表上”的问题引出租赁准则的重要性和发展历程。

    金老师指出,新规出台后的三座大山分别是租赁准则、收入确认准则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新租赁准则于2016年出台,2019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总结起来就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都要“上表”的问题,但基于准则考虑到现实问题,也提出了两个豁免,分别是小金额(<=US$5000)和短租期(<=12个月)这两个条件。金老师以案例的形式解释了准则中“小金额”和“短租期”的具体含义,小金额是指单个能够使用的、具有独立运作能力的单位,短租期也相应地需要考虑合同中规定的续租权和购买权。

    在判断是否属于租赁方面,金老师利用新旧准则对比的方法,比较了IFRS16(国际财务报告新准则)IAS17(国际准则中旧的条款)对于租赁是否需要上表的问题进项了讲解。她指出在判断一项合同是否包含租赁业务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是否存在可辨认的资产?是否能够主导这项资产并取得经济利益?是否拥有这项资产的控制权?

    接下来,金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加油站服务站中存在的转租业务,航空业,船舶运输业存在的售后回租业务,在谈到新租赁准则的过渡期间时,企业可以选择简单追溯调整法和完全追溯调整法,但在准则人性化的规定下以及考虑到企业调整的成本,大多数企业更乐于选择简单追溯调整。

    最后金老师指出21世纪最重要的资源是数据,而数据的产生不仅仅来源于会计部门,而是来自人力部门,业务部门,销售部门等多个合同的整合,在租赁准则的变化与演进中,会计只是冰山一角。在日新月异的资本市场中,社会对会计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学们不应该仅仅拘泥于财务做账方面,而应该从经济,法律,税收,监管,业务处理等多方面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