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胡容川,摄影:刘荣光)《税务会计》是税务专业新开的一门专业核心课,宫映华老师是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宫老师从会计学和税收学的角度入手,对本课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讲解。对于具体的税务知识的把握,宫老师要求每位同学都参与到课堂之中并要求上台进行学习成果展示。在展示之后,宫老师一一评价。这样的授课方式,小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什么是税务会计?
在第一节课,我们了解到税务会计是以所涉税境的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企业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报告),以实现企业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分类
税务会计分类有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以流转税(商品劳务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以及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之前,必须要对税务知识有全面的了解。为此,宫老师着重讲解了增值税、消费税与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在此基础上,介绍了对应的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涉及出口退税的处理方法
在讲解增值税涉及的出口退税的内容时,宫老师强调要区分概念,即在计算出口退税时
要区分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三种情况。她把这一处理方法概括为 “四个步骤”和“两个注意”。四个步骤即:(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料件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3)应退税额=(出口销售额-免税料件价格)×退税率;(4)将⑵与⑶计算结果比较,退小的。其中,货物出口价格就是在国内的全部增值额,用出口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即可准确地计算出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时有一个退税率。两个注意即:(1)免税料件包括国内购进免税料件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2)新发生出口业务的,12个月内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额计算和相应的税务会计处理
宫老师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典型案例:
“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16%,退税率13%,8月份业务: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金额4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4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开出专用发票,金额100万元,税率16%,税额16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该案例按照之前的解决思路,首先需要计算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6%-13%)=15,接着需要计算应纳税额=16-(64-15)-5=-38(万),再计算应退税额=500×13%=65(万元)。当然,最后一步是需要作比较,由于应纳税额数值38万元,小于应退税额65万元,故实际退税额为38万元。所以,本案例中的应退税全额65万元中只退回38万元,那么由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顶外销货物应退税额为27万元,即“抵”27万元 。同时得出结转下期的税额为0。
其关键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3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50000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解同学们的课程掌握情况,宫老师还安排一些同学在课堂上进行了例题的计算并布置了相应的课后作业。同学们都认真地完成,并表示这样能够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学习弥补。在这一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同学们的认真表现得到了宫老师的认可,而其中努力学习的过程更是让每一个人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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