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张梦莹)春末夏初之际,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税收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课程。该课程是由葛玉御副教授讲授的,共分为八个税收专题进行讲解。在课堂上,葛老师通过风趣幽默的方式向同学们梳理税收政策,并对每个小组的课堂分享进行评析和知识拓展,不仅增强了课堂的互动性和活跃性,更让同学们加深了对税收的理解。
一、税收是什么
对于税收的定义,葛老师从三个方面来讲述税收是什么。首先,葛老师从历史的层面来看税收。从英国、法国、美国和中国历史发展中的政权更替来看,税收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其次,从财政的层面来看税收。根据2021年提出的“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以及目前财政体制的改革来看,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建设,由此可见税收是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所耗费的资金。最后,从税制的层面来看税收,税收会影响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收入分配公平。
二、增值税专题
在课堂展示环节,同学们将增值税的发展历史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介绍,首先介绍了“营改增”的必要性及“营改增”涉及的具体改革内容,其次介绍了“营改增”的优越性。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具有三个方面的优越性,一是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对经济发展的适应性较强;二是增值税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的特点;三是增值税能够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符合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最后,结合我国减税降费的背景可以看出,我国的增值税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但目前仍没有立法,税收法律缺位;增值税中过多的税收优惠与税收中性原则不相适应等。
在课堂分享环节,葛老师介绍了“营改增”的前世今生,接着重点讲解了2019年的增值税改革以及2020年应对疫情的增值税政策。在疫情期间,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困难行业和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与运输行业等,其中由于电影行业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创且电影行业的复苏一直较为缓慢,因此将电影放映服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最后,葛老师又介绍了2021年增值税的新政,主要分为两点:一是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提高到15万元;二是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三、消费税与关税专题
在本专题中,葛老师通过图表向我们展示了消费税中的“四大金刚”:烟、油、酒、车,并表示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接着,葛老师为我们梳理了中美贸易战的发展历程,从中可以看出贸易战的政策工具是关税,主要通过提高关税税率、削减关税优惠以及征收反倾销税等手段进行的。这也进一步向我们证明税收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
四、企业所得税专题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第二大税种,在课堂分享环节则重点分享了税收优惠这部分的内容。除了基本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税收优惠具体分为促进科技创新、促进对外开放以及加强疫情防控三个方面进行分享。从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来看,2021年将制造业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是我国2021年最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举措。从促进对外开放的税收优惠来看,主要是我国各自贸区为招商引资而制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为了促进边疆地区和“一带一路”地区经济发展,国税总局发布财税[2011]112号文,对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内新注册公司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节省税收额度之高,使这座城市一度成为众多企业眼中的“税收洼地”。自2018年1月以来,霍尔果斯开始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当地相关部门提出企业必须实体落地,有固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和相应的办公人员,并为员工缴纳社保,拿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20%用于当地投资,缴纳保证金等条件。这也使许多空壳公司纷纷逃离霍尔果斯。位于深圳的广告公司就由于利用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而受到了税务局的稽查。深圳某广告公司是香港星美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其又在霍尔果斯设立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星美公司,共同经营广告相关业务。2015年至2017年深圳公司申报营业收入合计约3871万原,缴纳企业所得税48695元。同期霍尔果斯星美公司申报营业收入合计将近8亿元,由于霍尔果斯星美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减免所得税额合计9243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0元。税务局在稽查中发现两家公司从事业务相同,霍尔果斯星美公司仅注册登记两名财务人员,日常并无实际业务人员在霍尔果斯市从事主营业务相关工作,其业务运作主要由集团其他人员履行。对两家公司共同客户的协查证实,认定深圳公司将收入以及利润转移至霍尔果斯星美公司,实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最后税务局根据税收征管法核定深圳公司应纳税额,将霍尔果斯星美公司2015年至2017年收入合计6.6亿元调整至深圳公司,调整后深圳公司收入合计7亿元。同时对深圳公司按照30%的应税所得率核定企业所得税,追缴企业所得税合计5247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此后自贸区内的税收优惠也更加强调了实质性经营原则来避免空壳公司的设立。
五、个人所得税专题
相比于其他税种,个人所得税与我们的收入息息相关,更容易受到我们每个人的关注。在本专题中,葛老师从三个方面向同学们解析个人所得税制度。
第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四条明确: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第五条明确: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葛老师表示,根据此规定,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个人只要选择一年单次离境30天以上,就可以打破六年的连续年限,利用非居民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第二,个人所得税中“减除费用六万元”是免税额还是起征点的解析。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根据该定义可以看出“减除费用六万元”不是起征点。而免税额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多大,未超过免税额的就不征税;超过的就其超过部分征税。葛老师表示,根据免征额的定义来看,“六万元费用”也不应当称为免税额,而应当看作是一种基本费用扣除,只是为了便于民众理解才称作免税额。
第三,针对专项费用扣除项目的解析。在这里葛老师表示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子女教育只能在子女年满三岁后才可以扣除是不可合理的,这是因为孩子在3岁之前的养育成本是十分高昂的,同时不允许扣除孩子3岁前的养育成本也不利于我国“三胎政策”的推进。此外,在赡养老人的扣除上不管几个老人只能扣除2000元,这会对家中老人较多的家庭造成“伤害”。葛老师同时也表示这也是政策上的无奈,如果规定家中赡养老人可以每人每月扣除2000元,也会使一些心怀不轨之人为了能够多税前扣除而进行“认假爹”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六、房地产税专题
房地产税是由多个税种组成的,属于一个综合性的税收体系。土地的开发与转让环节以及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建设与销售行为都需要征收房地产税。我国与房地产税相关的税种有十几种,除了在流转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外,还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当前我国房地产税主要在流转环节征税,而保有环节税负相对较轻,这种弊端不仅降低了房地产的使用效率,而且使政府不能充分参与房地产保有环节发生的自然增值的分配,造成财政收入的流失,因此房地产税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保有环节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有助于加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健全地方税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立法面临四个方面的难点。一是对我国公有制土地的争议。二是征收房地产税与收取土地出让金是否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三是我国目前税务机关的信息并没有与不动产信息登记联网,这也为房地产税的征管造成了不便。四是由于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实际开征后会增加居民的“税收痛感”,因此各界人士存在不少质疑与反对。
七、国际税收专题
在本专题中,葛老师分别从CRS的挑战与应对、BEPS行动计划的挑战与应对、“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收风险以及数字经济对国际税收的挑战这四个方面讲述的。
其中葛老师分享了两个经典的转让定价案例,第一个案例是苹果公司“荷兰-爱尔兰双重三明治”避税案。2016年8月30日,欧盟委员会裁定爱尔兰政府给予苹果公司差别税收待遇构成“非法国家援助”,要求爱尔兰政府须向苹果公司追缴2003年至2014年高达130亿欧元的所得税和利息。苹果公司分三个步骤进行避税,首先,在爱尔兰设立“苹果运营国际”壳公司(拥有无形资产),其实际管理机构在加勒比,苹果运营国际无需在爱尔兰交税;接着,在苹果运营国际下设另一家爱尔兰公司“苹果销售国际”,从事所有苹果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的销售,归集海外市场收入;最后,在荷兰设立“苹果欧洲运营”,苹果销售国际的利润,通过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将大部分转移到苹果欧洲运营,苹果欧洲运营再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实际管理机构在加勒比的爱尔兰苹果运营国际(苹果总部)。2020年7月15日,欧盟法院宣判苹果公司不必向爱尔兰支付130亿欧元的补缴税款,持续4年的苹果避税案告一段落。
第二个案例是葛兰素史克避税案。葛兰素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GSK,主要负责装药、成品工作以及在美国市场上营销、分销传统医药产品的功能。GSK从英国母公司处得到许可证,并向英国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一开始为了使GSK盈利,特许权使用费率较低,1987年才根据独立交易原则提高了特许权使用费率。2004年1月,IRS(美国税务局)认为GSK与其英国母公司之间存在转让定价问题,把大部分利润转移到了英国,因此,向GSK发出了欠税追缴通知单,涉税调整年度为1989~2005年。同年4月,GSK向法院提起第一次诉讼,2005年4月又提起第二次诉讼。经过激烈的争论,2006年9月11日,IRS与GSK达成庭外和解。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1.GSK是分销商还是全职子公司?2.GSK是研发型无形资产还是营销型无形资产?3.GSK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还是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无形资产)?4. GSK是否存在APA歧视待遇?葛兰素史克案件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转让定价调整案例,调整税额达34亿美元,时间跨度长达16年。通过这个案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成为IRS日后的工作重点,同时剩余利润分割法也成为调整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主要方法。
八、税收征管专题
在本专题,葛老师主要针对北京税务局要求电商补税这一案例来讲解我国税务局加强征管的举措。2020年5月电商网店收到北京税务局“自查三年补税”的信息,此后电商利用媒体成功将人们的注意力从逃税问题转移至电商的刷单现象,导致北京税务局在6月21日以疫情防控为由紧急叫停该事件。后来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表示要摸清电子商务平台基本情况,扩大原有电子商务税收数据采集、分析、应用范围。这表示税务局加强征管只会迟到,不会缺席:税务局将更加低调地加强征管,企业必须要加强税务合规。
葛老师在短短四天的课程中,采取小组分享与教师讲解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使得税收知识不再单调枯燥,加深了同学们对税收知识的兴趣与思考。





财政部微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