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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深入学习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恪守诚信 质量为先
日期:2021-11-02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齐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第三次集训。当前正值《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学习高潮。10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注师处杨国俊处长从文件出台背景、文件主旨内容、具体工作落实三个方面为学员们深刻解读了《意见》精神。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经历了恢复重建、脱钩改制、做大做强几个重大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当前行业发展仍未能充分满足国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导致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财务造假事件频发、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等众多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个为“他人”信用背书的“高度诚信”的行业,正面临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如何做好行业治理,保护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务院办公厅直接印发、指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第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意见》从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强化行业日常管理、优化执业环境和能力三个维度提出12项工作措施,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集中学习后,学员们以小组形式各抒己见,对《意见》开展了激烈的讨论。
一组学员们深入探讨,将《意见》核心归结为“诚信建设”,并表示:我们每一位注册会计师既是行业信用的建设者,也是行业自律的受益人,我们每一位注册会计师都要以身作则,并积极带动更多注册会计师、更多行业从业人员,时刻铭记“诚信执业”的理念,时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切实践行“质量为先”的理念,维护良好的审计秩序,让诚信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
二组学员们对会计法修订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针对目前会计违法责任处罚偏轻的问题,认为当前亟需在法律层面厘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界线,要夯实财务造假者的主体责任,在源头上打击造假者,让大家不敢造假、不想造假,大幅提升造假成本,让大家对会计秩序都有敬畏之心。同时,注册会计师也要紧守诚信的底线,遵循执业规范操守,当好市场经济“看门人”,以专业服务赢得市场尊重和社会认可。
三组学员们针对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做了重点讨论:近些年来有些事务所通过吸收分所形式快速完成了规模扩张,但是事务所内部控制与管理没有完全融合,导致存在“山头主义”、“分灶吃饭”的现象,埋下执业质量、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意见》基于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执业标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给出了的一体化管理标准,更重要的是明确将一体化的考核列入到对事务所今后的检查、评价、排名中,从行业管理层面真正开启了“一体化”的实质性推进。
四组学员们讨论热烈:无论是中小事务所,还是从事证券业务事务所,都经历过低价竞争;无论是行业机构“内卷”导致的“自降身价”,还是公开招投标中不完善的评标条件设置,过低的价格都导致审计质量下降的恶果,甚至直接造成审计失败。优化执业的外部环境也是当下行业人的急切心声和诉求,但同时我们也要更加紧绷“执业质量”这根弦,在业务承接评估阶段做出更审慎的判断和抉择,任何时候业务发展都决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
五组学员们结合各自所在事务所今年的执业检查情况,重点讨论了如何提升事务所内部治理的问题。大家认为:首先事务所管理层要形成一致的“质量为先”的执业理念,并进一步健全业务承接、业务执行、业务复核等执业质量的内部管理机制;其次事务所要优化股权结构,开放晋升渠道,重视员工发展;同时加强事务所文化建设,提高事务所的内部凝聚力。
本次集训的阶段汇报中,第二组学员以此作为主题,再次回顾和讨论了《意见》精神。“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在行业面临社会公信力重大挑战的当前,我们注册会计师必须树立高度的公共责任意识,从自身道德层面出发,恪守诚信;从事务所管理层面出发,质量为先;并且,我们作为行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要积极地建言献策,协力推动行业的发展。
总结
通过本次专项学习和小组讨论,学员们对《意见》中“质量提升为主线,诚信操守是底线,法律法规是红线”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切身地体会到当前在国家发展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价值的重要性,提升行业治理的迫切性,以及行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谨守“诚信为主,质量为先”的原则,致力于强化事务所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审计秩序,提升自身的审计水平和服务能力。正如杨处长最后在总结时所提出的要求:狠抓内部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不管政策如何变化,这两件事情都是当下最需要我们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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