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新闻 > 媒体报道
葛玉御:三方发力 共促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4月29日,中国会计报】
日期:2022-06-10
在近期曝光的偷漏税事件中,涉税中介服务机构“误操作”的身影比比皆是。在涉税领域强监管、“零容忍”的背景下,一场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大幕正悄然拉开。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在进一步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的同时,对支持行业健康发展、净化市场营商环境有很大促进意义。
三方协同监管形成闭环管理
净化市场营商环境从来不只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此次联合开展的规范行动,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三部门的联合行动让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励贺林看到了国家整治涉税服务市场乱象的决心。他表示,三部门的联合规范行为非常必要且及时。从近期曝光的娱乐明星偷税事件中,可以明显观察到某些涉税中介机构有意无意地误解涉税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所谓的“税收筹划”服务。有的服务合同要价以所谓的“节税”金额为标的进行“分成”或“抽头”,而有的纳税人宁愿相信某些涉税中介机构的“故事”,自甘做“掩耳盗铃”之人,最终造成非法违规的偷逃税行为。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直言,在明星网红逃税中,部分涉税中介机构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要规范明星网红的税收行为,规范涉税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关键抓手。
“但仅靠税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葛玉御分析,比如打击逃税是税务部门职责所在,对于涉税中介机构策划帮助逃避税,税务部门可以依法处理。但涉税中介机构违规违法发布信息,虚假宣传,这就超出了税务部门本身管理范畴,需要网信办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力支持。所以,这次是税务部门牵头,网信办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发力,抓住涉税服务行业乱象这一痛点综合施策,从违规发布税收策划服务的广告源头开始治理,到最后严厉打击策划逃避税行为,形成管理闭环,维护市场秩序。
正如葛玉御分析的那样,为形成管理闭环,此次规范行动由税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税务部门监测涉税中介机构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要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要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涉税中介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对于不法涉税中介机构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行为,需要网信办从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市场监督部门从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等方面与税务部门形成合力,让那些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行为受到应有查处,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励贺林说。
重点规范注册“空壳”企业等方式
规范涉税中介机构服务行为重点在哪几方面?《通知》明确,主要涉及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等问题。
葛玉御分析,涉税中介机构为明星网红提供的所谓“筹划”其实主要就两种模式:一是签“阴阳合同”隐匿收入。这类以逃税为目的的做法,在大数据作用下无处遁形。二是到“税收洼地”注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不当套用核定征收政策,名为避税,实为逃税。
“为躲避税务机关的审查,某些涉税中介建议纳税人注册设立‘空壳公司’。利用这样的‘空壳公司’进行内部关联交易,‘创造’出可以骗取税收优惠或偷逃税款的形式要件。”励贺林指出,“空壳公司”及其内部关联交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具有经济实质,其存在仅仅是为了达到所谓的税收目的。某些涉税中介机构提供的这种类型的服务,即所谓的“高端业务”,如果这类业务和其他正常业务混在一起,就更难以识别。这不仅会给纳税人带来长远的、潜在的风险,也给税收营商环境造成损害。
事实上,二十国集团(G20)和经合组织(OECD)推动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第5项行动计划(打击有害税收实践)就包括有关经济实质的内容。在励贺林看来,我国可以借鉴欧盟的一些做法,如2021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一项应对滥用空壳公司的指令草案,该草案在2021年12月进行了更新,该指令旨在解决滥用空壳公司进行偷逃税的问题。
对于涉税主体和服务中介机构而言,想少纳税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必须在法律之内。葛玉御建议,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做好税务合规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税收筹划。当越来越多的人做到税务合规、减少偷逃税的行为,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的空间,为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减负。
动态监管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规范行为将以自查整改、检测研判、调查处理和协同管理的步骤实施。在葛玉御看来,这一举措体现了纳税人(包括涉税中介机构)要对自己的涉税行为负责,这是纳税人的义务;体现了执法既有力度,也讲温度。允许涉税中介机构过去存在一些因认识不足、被误导而出现的不合规情况,给机会先自查整改。同时,有利于征纳双方的合作,提升规范效率。
“优先自查整改有利于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和养成诚信守法的习惯,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可以有效降低纳税遵从的成本,有效恢复和税务主管机关之间的信任,有效恢复纳税人自身的个人形象或商业形象,得到社会大众的重新接受和认可。”励贺林说。
查处不是目的,支持行业健康发展才是此次联合行动的本意。《通知》明确,税务部门要积极发挥涉税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其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信用信息公告力度,为纳税人自主选择涉税服务提供便利。根据涉税中介信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诚信经营。
“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支持行业发展不矛盾,恰恰相反,加强管理、依法纳税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葛玉御表示,只有强化常态化的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劣币驱逐良币”,将劣币驱逐出去,营造公开公平透明诚信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励贺林提醒,相关纳税人和涉税中介要正确理解《通知》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珍惜自己的纳税信用,为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财政部微信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