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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会计报》:“学研教”结合着力培养财会监督“铁军”【2023年3月24日】
    日期:2023-03-24
      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 织教师深入学习研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学院职责功能和优势特长,以研促学,以研促教,积极谋划培养财会监督“铁军”。
     
      结合院史“学”,锚定学院发展方位
     
      学院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学院认为,《意见》将财会监督上升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财会工作新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彰显了财政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地位,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体系性、机制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二是深入系统学习《意见》。学院主要负责人组织会计系、审计系负责人和骨干教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并通过全院工作大会向员工传达会议精神 。视频会后当场召开工作会,分解任务,开展前期研究,为深入研讨做好准备。
     
      三是锚定学院历史方位。建立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的重大举措之一 ,“不做假账”校训持续激励会计人履行会计监 督职责。《意见》的出台赋予财会人更大的使命和职责 。学院主要负责人在全院大会上系统回顾建院使命以及不 同时期学院履职尽责情况,发出融入财会监督时代大潮的号召,增强员工贯彻落实《意见》的历史使命感。
     
      针对问题“研”,精准服务《意见》落地
     
      《意见》高屋建瓴,体系完善,具有极强的指导性,与此同时,落地还有大量具体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学院融合推进研究和教学,以有针对性的智库产品供给,服务《意见》落地。
     
    一是开展专题研讨 。组织10多位教师召开两次专题会,理清财会监督 的概念、定位和目标,在此基础上着力找准贯彻落实《意见》存在的挑战和问题,布置研究任务,以更好地把握《意 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后续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社会宣传 。组织多位教师在官微上发布“财会监督:我院教师 谈怎么看怎么做”专栏文章,开展《加强财会监督,促进体系贯通》等公益直播讲座,从专业角度解读《意见》,广泛凝聚财会人员共识。
     
      三是承担省部级课题 。新获部省共建竞争性课题《财会监督实践研究》,系统分析财会监督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为《意见》落地提供决策参考。学院将组织财会监督年度论坛,邀请理论和实务界人士广泛研讨,为财会监督的有序开展汇聚智慧。
     
      面向需求“教”,增强财会监督能力
     
      《意见》要求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教育 。刘昆部长在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上要求打造财会监督“铁军”。学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部署,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财会监督人才培养。
     
      一是向财会人员问需问计。布置相关部门通过“产出式”培养、问卷调研等方式,向财会人员了解对财会监督的工作痛点和学习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课程开发。
     
      二是创新思政教育 。依托“大思政课”体系和国内首家诚信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各类主体财会监督的思想自觉。
     
      三是加强专业课程供给 。第一时间推出《财会监督视角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优化与创新高级研修》 《财会监督视角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升专题研修》系列公开课,后续还将推出财会监督政策法规解读、工作法解读、工作案例分享等线上实操课,切实提升各类主体的财会监督能力,全力服务财会监督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能力建设是推动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有力保障与重要支撑。会计人需要更好地解读和理解政策,既要懂财会监督,又要把握绩效评价的内涵,从而有助于更好地落实《意见》。
    ——应用经济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留学生部主任赵敏
     
      首先,广大财会人员要摆正自己在财会监督中的位置。财会人员既是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也是其他监督主体监督的对象;既 是财会监督的施行者,也是财会监督的接受者和配合者。因此,必 须从两个角色集于一身的视角看待自己的岗位。
      其次,广大财会人员在财会监督体系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必须加强学习,学习的重点之一是对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执行力和政策力。要学习好、领悟好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实质,积极参加各种财会监督方法的学习培训,以指导财会监督实践为目标提升业务水平,特别是提升财务舞弊甄别能力。
      再其次,学习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和工具做好财会监督工作。
      最后,广大财会人员要积极担当作为,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财会纪律,遵守“三坚三守”的职业道德,敢于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亮剑”。
    ——审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培训部(教务三部) 副主任王纪平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广大财会人员更好地学习和落实《意见》,我建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有的放矢”的基本原则,结合所在单位的现状及问题,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规范用权、严肃财经纪律、资金资产使用、会计信息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客观分析和认真对待,将《意见》的精神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有机地结合,真正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
    ——审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袁敏
     
      《意见》既高屋建瓴又务实落地。一方面,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关键词对意见的指导精神有充分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通过系统研究我国历年的财会监督实践和当前财会监督面临的环境,思考如何做好落实《意见》的工作。
    ——审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琳
     
      学习《意见》精神首要是理解“财会监督”的内涵。《意见》顶层设计,新时代新经济下,财会监督面临更多新问题需要解决,这种情况更需要结合实践进一步理解财会监督具体是指什么监督、主体是谁、对象是谁、内容有哪些,这样才能更好地界定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提高监督效率。因此,深入研究财会监督的内涵是各机构、单位以及个人学习和落实《意见》精神的一个关键。
    ——审计系博士、硕士生导师位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