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智库建设 > 智库建设动态 > 专家观点
    行业观点:叶小杰|《中国经济时报》:鼓励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更好回报投资者【2023年10月23日】
    日期:2023-10-23
      10月2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公布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这是落实“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部署的又一举措,有助于更好回报投资者,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此次《现金分红指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据了解,实施中期分红在成熟市场上十分常见。例如,汇丰控股2005年至2020年基本每年4次现金分红,2023年以来已实施3次现金分红。A股公司中,中国石油及三大电信商等公司每年2次现金分红,但持续实施中期分红的公司数量总体上偏少。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翁梓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能够让投资者更早、更多享受到上市公司业绩红利,提高投资者的持股回报和信心,对中期活跃资本市场具有积极作用。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保障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适合开展中期分红。

      “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市场形成更加稳定的预期,进而有利于二级市场的平稳运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上市公司年报研究中心主任叶小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说,从以往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实践来看,大多进行年度分红,对市场更多地呈现“脉冲式”的影响。而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后,上市公司分红行为更加“平滑化”,能够让分红所涵盖的信息含量更为平稳地反映到股价中,从而让股利政策更加可以预期。

      叶小杰分析认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是对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保障。从公司治理实践来看,上市公司分红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批,若因增加分红频次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无形中增加上市公司的治理成本。因此,分红新规将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预先对下一年中期分红进行授权,这是兼顾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与分红实践的一种方式,对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具有促进作用。

      数据显示,近五年来,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2万亿元,年度分红金额已开始超过当年股权融资额。其中,2022年共有329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金额2.1万亿元,其中面向境内投资者分红1.6万亿元,同比增长22.7%,分红家数占比67.1%,股利支付率(32.5%)和股息率(1.97%)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但中国证监会指出,A股公司分红状况,“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分红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仍有待提升。”

      《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的另外两个重点分别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在翁梓驰看来,此次修订现金分红规则,通过具体的制度来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对长期不分红的公司进行严厉问责,可进一步捆绑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脚踏实地发展,推动A股市场建立良好的生态。

      叶小杰指出,监管部门引导合理分红,是在充分考虑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当下市场运行所作出的决策。有一些上市公司因不分红被称为“铁公鸡”,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庞氏分红”,这些行为都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平稳运行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分红既要考虑公司利润水平和现金流状况,也要考虑内外部环境和未来发展前景,这些反映到信息披露上,就需要对分红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和说明。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和引导,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他说。




    ( 本文观点仅代表专家本人的观点,与学院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