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智库建设 > 智库建设动态 > 专家观点
行业观点:葛玉御|《文汇报》:写好开放大文章,加强税收合作消除壁垒【2023年11月5日】
日期:2023-11-05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10周年,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舞台上,自贸试验区和共建“一带一路”也将成为关注焦点。可以说,进博会、自贸试验区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不同角度构成了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在促进国际贸易、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税收作为重要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无疑扮演着重要角色。各国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的差异性,客观上会对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带来一定影响。
面对当下的国内外环境,在进博会、自贸试验区建设持续释放扩大开放信号、传递坚定信心的同时,税收等相关制度改革也要作好一篇消除壁垒的大文章,用更宽阔的国际视野主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更好衔接国际规则,降低税收转换成本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提升,我国已从“商品走出去、资本引进来”转向“资本走出去、商品引进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博会把世界各国优质商品引进国内,让人们不出国即可“购全球”。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发文,对进博会给予税收方面支持,其核心内容是对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这一方面通过降低税负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促成了贸易;另一方面,限定“合理数量”,将税收优惠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可避免过度的税收优惠扭曲贸易行为。
同样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合适的税收政策有助于强化境内外经营主体对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预期,有利于中国更好融入国际市场和世界贸易体系。
自贸试验区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既要对接世界、促进投资贸易,又要引领国内、带动改革创新。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内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其建设具有鲜明的标杆意义。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不靠大量的税收优惠,不搞税收洼地,而是靠制度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
虽然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扩大投资和对外贸易出台了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但绝不过量过度,不让税收优惠唱主角。比如,在关税方面,实行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允许递延纳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高端紧缺人才的股权激励允许分期纳税等;在税收征管方面,简化流程,降低遵从成本,提升效率。
这些政策本质上不是为了给予优惠,而是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优势,与国际规则更好衔接,在助力内外贸一体化过程中减少税收转换成本。
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企业在“走出去”参与国际投资运营过程中最在意的往往不是一个国家税负有多低、税收优惠有多少,而是这个国家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行为是否稳定、可预期。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法治环境参差不齐。如何有效避免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在税收上交“学费”?破解难题的关键在于强化协作,在税收征管上建立基本共识,并在发生税收争议时有畅通有效的协调解决机制。
2019年,中国税务部门携手各国税务部门、相关国际组织和学界业界,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该机制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2年,我国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协定项下的相互协商机制,累计为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逾300亿元。
在此机制下,搭建专项交流研讨平台,共商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建设,携手推进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并发布有助于强化合作的课程体系,多管齐下降低税收征管风险,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更多安全感。
着眼未来,要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普遍降低关税机遇,助力进博会扩大进口贸易;借鉴国际高水平自贸港成熟经验,完善自贸区税制设计,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破除税收壁垒,畅通经贸往来。立足上海自贸试验区,借力共建“一带一路”和进博会,写好对外开放税收“大文章”,将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作者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文字整理:本报记者唐玮婕)

( 本文观点仅代表专家本人的观点,与学院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