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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日期:2023-11-09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

    2、采购主要内容: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限价

    9万元。若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四、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本项目咨询报告送审稿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70%,报告获得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响应书;

    2. 完整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合法雇佣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职位及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4.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

    5.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所需求项目内容),复印件;

    6. 声明函,内容包括: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8. 技术部分文件(服务方案)

    9.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情况表;

    10. 近三年内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

    11. 商务、技术偏离表;

    12. 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其他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资料或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111516:30之前

       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后勤部116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所有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或档案袋中进行提交,注明“研究生教育中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字样,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公章,并提供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稿一份(U盘)。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相关的询价评审小组,在预算限价金额内,保证质量、服务,同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评审办法,得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021-6976816018121168160

    纪委办监督电话:021-69768026

    十、其他

    本公告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后勤部所有。

    询价文件下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询价采购文件.doc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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