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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世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恰逢其时,关键有三点
    日期:2024-02-28


    编者按:2024年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立法进程将加快推进。我院钟世虎老师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起草。 


    钟世虎,湖南岳阳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应用经济系教师、硕士生导师,CPA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与周期观察论坛”秘书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特约助理研究员。主讲课程有《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解读及趋势研判》、《我国城投债主要问题、风险及防范化解对策》、《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结构演变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国经济学》等。

    从经济学的角度,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经济主体之一,因为它背后是最富有创新精神和冒险意识的创业家。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56789”的重要作用,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是,每当经济运行遇到阻力,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就会出现把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对立起来的相关论调,甚至会出现所谓的“国进民退”、“民营经济退场论”等观点,因此需要以法治的形式将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以及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落实下来,以增强企业家信心,而《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迈出了这重要一步。实质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并不对立,而是分工合作、彼此促进的。大量研究发现,民营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国有经济也发展更好,反过来也同样成立。

    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至关重要的首先是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去落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竞争中性”,关键在于破除企业所有制属性背后的隐性担保。实质上,许多民营企业家表示,他们企业发展并不需要被“特别优待”,他们需要的是一个以法律的形式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是如何合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关键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约束“权力”,确保“权力”不能乱作为。最后是如何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尽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定义各不相同、要求也稍有侧重,但共同之处则是应该通过“三化”的要求最大程度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环节、打破不该出现的行政壁垒、消除不应存在的执法模糊地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关键还是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行政保护和隐形壁垒。这有利于借助有形之手的政府监管作用,服务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毕竟无论是大的民营企业,还是中小民营企业,都普遍认为对企业经营最重要的是公平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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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教研部 作者:钟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