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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学士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4-2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学士服采购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为学院EMBA、MiM两个项目新生采购一批学士服。

    二、项目预算限价

    5万元(含帽子、垂布,不含吊牌),若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服装类型

    学士服(含帽子、垂布,不含吊牌):按采购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款式类型:紫色学士服套装

    颜色:紫色

    材质:主身面料为紫色米兰尼。米兰尼为100%聚酯纤维,披肩黑色平纹尼面料,100%聚酯纤维。披肩饰边为豆沙色平绒面料,披肩里布为弹力米奇面料,96%聚酯纤维4%氨纶,由紫色米黄色组成。150D低弹丝/144Fx150D低弹丝/144F。门幅148-150,米克重240克。要求质地厚密而有光泽。

    数量:共200件。具体尺寸签订合同后由学院提供。

    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标准。

    (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成并收到预付款及采购方衣服尺寸数据后14天内送达。

    (三)报价说明:报价中应包含包括全部费用包括货物费、人工费、包装、运输、交通、保险、税金和维保等一切与项目相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收货验货无误并收到报价供应商出具的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书;

    2. 完整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合法雇佣的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职位及联系方式;

    4.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

    5. 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所需求项目内容),复印件;

    6. 声明函,内容包括: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8.技术部分文件,包括(报价产品参数、供货方案、验收方案、进度计划、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注:以上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样品察看:

    察看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察看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三教学楼会议室四)

    (二)递交响应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00之前

    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教研楼321室合作项目部办公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快递邮寄方式的请务必包装结实。

    (三)样品要求

    按递交报价品牌提供学士服一套(含帽子、垂布,不含吊牌)。(外包装及样品上粘贴企业信息标签)

    (四)所有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或档案袋中进行提交,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士服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字样,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公章,并提供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稿一份(U盘)。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相关的询价评审小组,在预算限价金额内,保证质量、服务,同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以价格孰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39768323,18121168323

    纪委办监督电话:021-69768026

    十、其他

    本公告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合作项目部所有。

     

    询价文件下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学士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