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活动预告与公告 > 公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24-07-29

    一、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梦阳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兴路163号1幢5层B区513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友恒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叶路115弄1号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梦阳客运有限公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一)  

       大客车租赁服务,大客车车型要求为50座及以上的金龙、宇通或同档次旅游客车车型。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年。本招标项目的有效期为三年,即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投标人需通过招标人满意度考评。如果投标人未能通过考评,或者现有合同的条款及定价出现重大变更,招标人保留拒绝续签合同的权利,并可决定重新招标。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投标人的行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结论续存期间,中标单价不允许变更,投标人应考虑每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行业规定以及政府相关要求。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

       上海友恒客运有限公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二)  

       小客车租赁服务,小客车车型分别要求为大众帕萨特或同档次五座B级轿车、别克GL8七座商务车。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年。本招标项目的有效期为三年,即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投标人需通过招标人满意度考评。如果投标人未能通过考评,或者现有合同的条款及定价出现重大变更,招标人保留拒绝续签合同的权利,并可决定重新招标。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投标人的行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结论续存期间,中标单价不允许变更,投标人应考虑每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行业规定以及政府相关要求。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贻定、魏晓燕、陆嘉明、张嘉岭、徐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下浮4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10000 万元(人民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皆为小型企业

    本项目为两个包件皆为单价中标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397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13788938415

     

    附件下载:包件一、包件二单价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