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三餐厅及其户外平台整体修缮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6.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开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报告为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工程部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397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
联系方式:陈明照15801705865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