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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线上小红书账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07-29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因业务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响应人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线上小红书账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主要内容:2025年8-11月为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供小红书平台宣传推广服务。

    二、项目预算限价

    限价人民币20万元(含税),若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三、采购需求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四、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服务全部完成后,学院验收无误并收到报价供应商出具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响应书;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5. ★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处理与本项目有关一切事务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注明职位及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若法定代表人作为经办人的,则无需提供;

    6.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

    7. ★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1.技术部分文件,包括小红书服务方案、进度计划、验收方案、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等;

    12.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情况表;

    13.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4. 近三年内同类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线上推广服务项目清单,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材料,其业绩在评分时将不予确认;上述资料为关键页即可);

    15. 商务、技术偏离表;

    16. 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 参加此项目的主要配置人员的资格认证证书及其社会保障卡与交费单位的基本信息。

    注:以上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5:00之前

    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教研楼323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现场递交的,采购人和报价供应商分别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确认单进行签字确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报价供应商各执一份。快递递交的,请务必包装结实,并写清楚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采用快递邮寄方式的,请务必包装结实。

    (二)所有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计三份,应加盖公章,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或档案袋中进行提交,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线上小红书账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报价”字样,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公章,并提供响应文件的扫描电子稿一份(U盘)。

    八、供应商确定原则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组成相关的询价评审小组,在预算限价金额内,保证质量、服务,同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上报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人:钮老师

    电话:021-39768248,18121168248

    纪委办监督电话:021-69768026

    十、其他

    本公告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示。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合作项目部所有。

     

    附件下载: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项目部线上小红书账号推广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