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_url: "https://www.snai.edu/2025/0908/87921.shtml" title: "葛玉御 | 新华社:税务部门首次曝光“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2025年9月5日】" meta_description: "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系税务部门首次集中披露此类案件。涉案企业通过隐匿出口应征税收入或账外经营少缴税款后申请注销,税务部门已联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注销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表示,此类行为危害极大,应依法查处。" publish_date: "2025-09-08" modify_date: "2025-09-08" autho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publish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category: "专家观点" language: "zh-CN" priority: 0.5 --- # 葛玉御 | 新华社:税务部门首次曝光“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2025年9月5日】 > 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系税务部门首次集中披露此类案件。涉案企业通过隐匿出口应征税收入或账外经营少缴税款后申请注销,税务部门已联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注销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表示,此类行为危害极大,应依法查处。 ## 一、详细说明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5日曝光2起“逃逸式”注销偷税案件,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对此种类型案件进行集中披露。 从案件内容上看,有的企业隐匿出口应征税货物销售收入,在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了注销;有的企业则是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的方式少缴增值税税款,对员工入股分红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请办理了注销掩盖违法事实。 近年来,税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推出系列企业注销便利化举措,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但有些经营主体却利用这些便利,弄虚作假,企图通过注销企业登记来逃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企业注销仅终止其经营资格,但其违法事实与纳税义务并不因登记注销而灭失。税务部门公布的这两起案件,都是没有完成纳税义务就企图通过注销来逃避纳税责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说,这种“逃逸式”注销偷税行为危害极大,是一种恶意、严重的偷逃税款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税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已依法撤销两家涉案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并恢复税务登记,并根据相关法规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 ## 二、引用与来源 - 原文来源: - 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版权声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