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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会计报》:业财法税数据融合创新企业价值管理协同【2025年9月12日】
    日期:2025-09-15

    业财法税融合不仅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创新,更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路径。

    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业财法税融合的提出并非偶然,而是企业应对复杂市场环境、政策变革和技术迭代的必然选择。

    通过业财法税融合,企业能够在合规风险防控和经营效率提升两方面实现质的飞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以数治税”背景下,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业财法税融合将通过系统整合与数字化转型,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同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价值创造升级,推动企业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融合框架

    业财法税融合是在业财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法律和税务两维度纳入融合框架,形成业务、财务、法务和税务四项职能有机整合的管理模式。这一框架凸显业务、财务、法务、税务“四位一体”的重要性,产生一种奇特的聚变效应,旨在形成一种涵盖业务模式、财务管理、法律规制、税务管理的系统化风险管控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将财务管理重心前移到交易(业务)环节,使公司财务规则、税务规则全盘融入交易结构底层及业务活动内部,从而形成一种财税治理视角的业务经营模式。

    从概念界定看,业财法税融合强调四大职能的协同运作,通过“四轮驱动”机制实现业务流、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的实时数据贯通与逻辑一致性校验。这种融合不仅关注企业内部的效率提升,更注重外部法规环境的适应,确保企业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合规经营与价值创造的统一。

    从业务要素看,业财法税一体化在传统业财融合基础上延伸出三个要点。法律嵌入机制侧重交易全寿命周期的强制性约束,在交易全程内采用制度化的形式确保合规性,推动交易把控、财税治理和法律审核的协作进程,以法律思维作为经营的主基调;税务筹划以税收契约理论作为基础,通过精心地设计交易结构,改善财务计划、优化税务规划,从而取得经济效益和税法遵从之间的平衡;证据链构建突出账务处理、信息披露、税务处理各个环节的整合,依靠合同文本、凭证记录、税务完税证明之类的资料系统地综合起来。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准则,在外部审计或者税务审查时,可立刻给予证实交易具备商业实质且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充足证据。完备的证据链条既给业财法税一体化的达成提供强力支撑,又成为促使跨领域协同运作的关键基础和主要保证机制。

    融合壁垒

    业财法税在融合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数据标准不统一、流程衔接不畅、系统间壁垒明显、人员能力不足以及制度保障缺失等多重壁垒。可归纳为数据壁垒、流程壁垒、系统壁垒、人员壁垒和制度壁垒五类,这些壁垒相互交织,共同阻碍了企业业财法税的深度融合。

    数据壁垒是业财法税融合的基础障碍。部门之间数据标准存在差异且“一物多码”普遍存在,导致数据整合困难重重,进而影响信息的实时交互和准确性,数据融合效率因此大打折扣,且潜在应用价值的发挥受阻。

    流程壁垒表现为业务与财务、法务与税务等流程未能完全对接,导致业务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延迟或错误,影响财务决策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系统壁垒的重要特性体现在信息“孤岛”现象没有被彻底解决,各个系统之间数据交互机制的缺失仍然存在明显缺陷,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整体管理效能的提升。当下,业务系统、ERP平台、预算管理系统、商业智能BI工具、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以及税务管理系统等往往处于比较独立的状态,它们之间的协同整合程度尚存较大改进余地。

    人员壁垒主要指财务、业务、法务、税务等工作人员专业领域知识结构单一,缺乏跨领域协作能力,导致部门间协同效率低,对业财法税一体化发展形成制约。

    制度壁垒主要是业财法税融合缺少系统性顶层设计,随着业务流程、财务管控、法律咨询以及税务处理等环节不断改进提升,岗位职责权限随之变动。当前的规章制度更新慢半拍,有些职能岗位还在依照老规定做事,由此造成功能设计有漏洞或者操作规范出错等情况发生。

    融合实现路径

    针对以上壁垒,企业可从顶层设计、流程再造、技术攻坚和能力跃迁四方面系统推进融合实施,构建业财法税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顶层设计是业财法税融合的首要环节,需要从组织架构调整、战略规划制定和制度体系完善三方面系统推进,为融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组织架构调整是业财法税融合的组织保障。企业应打破传统的部门壁垒,构建内聚式耦合管理框架,设立专门的业财法税融合管理机构。同时,应进行“前台—中台—后台”组织功能定位变革。这样的组织架构改进升级以后,企业能从全局角度出发,针对业务流程、资源调配和服务范围展开系统化管理,从而极大改善运营效率。战略规划在此过程中起到关键引领效果,确定了业财法税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企业应该按照战略目标来设计包含业财法税一体化在内的综合方案,并将其纳入数字化转型的整体规划中。良好的制度体系是业财法税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构建制度框架时,企业可从权责划分和功能定位两方面改进。

    流程再造是业财法税融合的核心环节,需要从业务流程优化、协同机制建立两方面系统推进,实现业财法税的无缝衔接。业务流程优化是业财法税融合的主线脉络。企业应将财务、法务和税务活动集成点融入业务关键流程环节,以推进业财法税一体化,实现风险前置管理。协同机制建立是业财法税融合的协作保障。企业应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沟通平台、跨部门会议、交流活动与实时信息系统。

    技术攻坚是业财法税融合的技术支撑,需要从信息系统集成、数据标准统一开发两个方面推进,实现业财法税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信息系统集成是业财法税融合的技术基础。企业应通过API接口、中间件等技术手段,实现业务系统、ERP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法务案件管理系统和税务管理系统的深度集成。数据标准统一是业财法税融合的数据基础。企业应建立主数据管理系统(MDM),制定统一的数据编码标准和内容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企业还应明确主数据的申请、审批、变更、共享的流程,保证数据源头的唯一性。

    能力跃迁是业财法税融合的人才保障,需要从复合型人才培养、数据素养提升两个方面系统推进,实现企业人才结构的转型升级。复合型人才培养是业财法税融合的人才基础,企业应重构课程体系,培养业财法税融合思维。数据素养提升是业财法税融合的数据能力保障,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设计分层次的数据素养培训方案。企业还应通过KPI拆分和数据看板,提升员工数据应用能力。

    因此,在业财法税融合的实践中,企业应明确四方面。一是业财法税融合不是简单的系统集成,而是组织、流程、技术和人才的全面变革;二是业财法税融合需要高层支持和全员参与,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氛围;三是业财法税融合应循序渐进,从易到难、从点到面,避免一次性变革带来的风险;四是业财法税融合应注重实效,以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合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确保融合的实用性和价值性。

    【本文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数据分析)硕士学位项目(MiM)产出式研讨成果】

    《中国会计报》:业财法税数据融合创新企业价值管理协同【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