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_url: "https://www.snai.edu/2026/0402/90292.shtml" title: "校友服务 | 2025年个人所得税公益捐赠退税操作指南" meta_description: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通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捐赠人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除,需准备捐赠票据,通过个税APP填报受赠单位信息及捐赠凭证号。" publish_date: "2026-04-02" modify_date: "2026-04-05" autho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publish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category: "校友动态" language: "zh-CN" priority: 0.5 --- # 校友服务 | 2025年个人所得税公益捐赠退税操作指南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通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捐赠人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除,需准备捐赠票据,通过个税APP填报受赠单位信息及捐赠凭证号。 ## 一、详细说明 \\\\\   公益捐赠退税指南   ///// 亲爱的捐赠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的支持!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开启: 自然人居民个税年度汇算时间 3月1日-6月30日   若您在过去一年中通过我基金会进行过公益捐赠,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实现“爱心+减税”双收获! 政策依据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抵扣前准备材料 1)捐赠票据 电子或纸质捐赠票据(票据右上角有唯一凭证编号)。 2)基金会信息 受赠单位名称: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MJ49538875 3)捐赠记录 确认捐赠时间、金额与票据一致。 个税APP操作指南 (以2025年度汇算为例) 1)个税APP申报界面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 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选择【2025年度】 → 【开始申报】 → 选择【标准申报】 2)捐赠信息填写 1. 在【收入和税前扣除】板块下拉至底部,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2. 点击右上角【新增】,按以下内容填写: 受赠单位信息: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或手动输入统一信用代码; ● 捐赠凭证号:票据右上角编号; ● 捐赠金额:按票据金额如实填写; ● 扣除比例:选择“30%”; ● 返回申报页面,核对扣除金额无误后提交,系统将自动计算退税/补税金额。 ////////////////////////////////   感谢您的信任与善意!   如需帮助,请随时联系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9768243 钟老师 联系邮箱:snaiedf@snai.edu 声明: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 ## 二、引用与来源 - 原文来源: - 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版权声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