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_url: "https://www.snai.edu/2026/0604/91151.shtml" title: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meta_descriptio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布固定资产处置公告,在餐厅在用固定资产全面盘点中发现盘亏固定资产共5件,资产原值合计23482.46元,净值合计6062.30元。依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要求,对盘亏资产予以损失核销,责任人赔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 publish_date: "2026-06-04" modify_date: "2026-06-04" autho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publish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category: "公告" language: "zh-CN" priority: 0.5 ---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布固定资产处置公告,在餐厅在用固定资产全面盘点中发现盘亏固定资产共5件,资产原值合计23482.46元,净值合计6062.30元。依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要求,对盘亏资产予以损失核销,责任人赔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 ## 一、详细说明 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关于“涉及盘亏、毁损、被盗等非正常损失的国有资产,应当按规定予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损失核销等”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固定资产类应用案例——关于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要求,现将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盘亏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盘亏对学院餐厅在用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过程中发现。经盘点核查确认,盘亏固定资产共5件,资产原值合计23,482.46元,净值合计6,062.30元。 二、处置依据与方式 1.处置依据:本次处置严格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固定资产盘亏会计处理的相关要求执行,符合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 2.处置方式:对本次盘亏的5件固定资产予以损失核销,盘亏资产涉及的责任人赔偿收入,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三、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 学院联系人:张老师,021-39768147 纪委监督电话:021-69768026 特此公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26年6月4日 ## 二、引用与来源 - 原文来源: - 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版权声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