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兼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位校友、专家: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做好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学院决定从校友中遴选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志于为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愿意担任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实践经验丰富,具备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申请时间
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三、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附件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专业学位兼职研究生导师简况表》(下称《简况表》);
2、打印填写完毕的《简况表》,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
3、将填写完毕并经单位盖章同意的《简况表》寄至以下地址:上海青浦区蟠龙路200号EMBA办公室(收)。
收到《简况表》后,我院研究生部将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再报经我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经遴选合格的兼职研究生导师,学院将颁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书》,并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给予论文指导工作补贴。如有疑问,可咨询崔老师:电话021-69768000-68047,邮箱:cjr@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研究生部
201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