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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SNAI-EDP授课教师及课程顾问的通知

日期:2012-11-14

 关于遴选SNAI-EDP授课教师及课程顾问的通知

各位校友、专家:

为了适应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开发高层次、高品质、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管理者发展项目(Executive Development Programs,简称EDP)课程,以满足企业培养高层管理者的需要,学院决定从校友中遴选兼职EDP授课教师及课程顾问,与学院教授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研发团队,共同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开展各项课题调研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为我院EDP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愿意担任兼职EDP授课教师的校友;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课程设计、项目调研能力与教学能力。

二、可申请的专业领域

校友可申请财政学、经济学、税收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公共管理、管理科学等领域。

二、申请时间

2012年11月6日至2013年3月31日。

三、聘任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EDP课程顾问及授课教师简况表》(见附件一),电子版或传真形式发送至EDP课中心;

2、将附带个人签名的申请表原件寄送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DP课程中心,通过中心初审的申请人在一个月以内提供拟开发的课程大纲;

3、学术委员结合课程大纲以及申请人资料,正式确认外聘师资人选;

4、EDP课程中心召开外聘师资会议,结合申请人申报的课程,成立课程开发小组,在三个月以内开发完成相应的课程;

5、EDP课程中心对课程进行验收以后,进行相应的课程推广与安排。

四、受聘待遇

校友受聘期间,将依据学院授课报酬体系标准,支付授课报酬;授课顾问将依据具体参与的学院学术、调研、课题的情况,支付相应科研报酬,详情可与EDP课程中心咨询。

五、EDP课程中心联系方式

课程主任:石坤

联系电话:021-69768078、15901693959

电子邮件:shikun@snai.edu

办公传真:021-69768073

经遴选合格的兼职授课教师,学院将颁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师聘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DP课程中心
                                      2012年11月5日

下载附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DP课程兼职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