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职业年金发展的养老保险机构助力优势探略
——以平安公司为例
EMBA十四期 梁嘉源
2015 年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 号, 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作为一项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或公职人员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实施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机制,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生活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
职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为其雇员或公职人员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的总称。我国职业年金与国外职业年金相比,其主要特点为:一是具有保险性和稳定性;二是强制性;三是激励性和延期支付。
根据2014年5月数据显示,我国事业单位有111万个,事业编制人员3153万。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公务员(不含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有689.4万,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合计有3800万人。以此推算,每年职业年金的缴费规模为1149.12 亿元。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职业年金市场化为养老保险机构发挥投资优势提供广阔空间。职业年金推出后,由于具有统一实行、强制实施、启动周期短、业务增长快的特点,一旦启动,无论是人群还是规模都会非常庞大。职业年金将会带给整个养老保险业新的重大投资机遇。

第二,职业年金的推行打破了“双轨制”,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大大推动中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另外,职业年金的出台,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针对其非在编人员,建立健全同工同酬的企业年金;对企业而言,职业年金的建立促使企业更重视和完善企业年金。在这样的背景下,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与商业保险的融合与协调发展将形成合力,有效促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
第三,职业年金发展有利于推动第三支柱全面建立。《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这一规定实际上打通了职业年金与商业保险之间的界限,为商业保险更加顺畅地衔接职业年金预留了制度接口。上述职业年金的政策红利一旦落地实施,将会为第三支柱的建立和发挥重要作用夯实基础。
二
推行职业年金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第一,职业年金未明确放开“受托人”资格。从推行企业年金十多年的经验来看,受托在年金运作过程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目前办法规定“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无法全面发挥养老保险机构的运营效率,对于整体职业年金健康运作有一定影响。
第二,职业年金未能完全明确税收优惠且目前延税额度较低。目前,职业年金有关税收政策主要按2013年底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 号)执行。该通知规定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在缴费阶段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递延到年金领取时一并缴纳,而延税额度整体计算下来较低,不能完全带动企业年金建立的积极性,另外对于未来具体一次性领取时购买商业保险也未明确优惠政策。
第三,中人补偿未能完全解决。在这次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中,国家为减少改革的阻力,对改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 “中人”给予了“相关政策”。实际上,从公平原则出发,对于“中人”,不仅要在基本养老保险并轨时给予补偿,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时也应该有所体现。
第四,职业年金涉及人员众多,面临较大服务压力。目前根据初步测算,职业年金预计涉及人员将近4000万,规模较大;年金运作服务种类较多,包括受托、投资、托管服务,仅仅依靠社保机构不能完全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求,需要更多更优秀的服务机构参与其中,才可望提升养老金融行业的服务品质。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国外职业年金经验我们进行如下简略分析。
国外职业年金制度经历了逐步完善过程后,已成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领取职业年金是老年人退休收入来源的重要渠道。其职业年金制度在发展中值得借鉴的经验是: 公务员与私人部门雇员职业年金制度有着明显差异,注重职业年金的投资,加强职业年金的税收政策支持,职业年金制度设计的灵活性较强,加强政府对职业年金的监管,建立了比较科学的职业年金治理机制。在国外职业年金中,法人受托模式比较常见。近年来,许多以前采用理事会模式的企业也陆续将养老金计划转为法人受托管理模式。与理事会管理模式相比,法人受托模式具有更强的管理独立性与专业性,具有更加成熟的管理与投资经验,更能专心地对职业年金进行运营和管理,专业化的职业年金管理与运营更能提高管理与服务效率,提高职业年金的收益水平。在法人受托机构内,具有包括精算师、会计师、投资经理、律师、技术人员等专业性强的人才队伍,为良好的职业年金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
为促进职业年金发展,养老保险机构应当依据行业优势,充分发挥助力作用。
在不断完善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逐步探索并构建了三支柱养老体系框架。但三支柱发展极不平衡,目前仍主要依赖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发展不足。在我国养老金支付供需矛盾高峰还未出现的时间窗口期,及时厘清政府、企业、个人的养老责任,应当加速构建名符其实的三支柱,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职业年金的发展,既要注重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借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养老保险机构的专业助力优势。
第一,养老保险机构能够依托年金专业经验为政府提供职业年金专业咨询。
职业年金同企业年金一样,采用信托型管理模式。作为专业经营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保险业,其在企业年金方面积累的受托管理和投资管理丰富经验,有利于高效服务职业年金。截至2016年三季度,保险业累计受托管理5.04万户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占法人受托企业数92.1%,累计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规模5222亿元,占法人受托总规模75.1%;养老保险机构在受托、投资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平台优势能够全面配合协助市、去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进完成职业年金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以平安养老险为例,公司目前注册资本48.6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家成立、且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养老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运营经验,是中央企业最大的企业年金服务提供商。目前在已经启动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央企业中,平安养老险中标68家,担任40家企业受托人,位居市场第一。自2015年以来,平安养老险协助人社部完成职业年金相关政策法规研制工作,为推进政策体系完善献言献策;与人社部社保中心及多省社保经办机构协作职业年金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向其提供了业务流程与模块开发、系统联合测试等建议方案。
第二,养老保险机构拥有强大的专业精算技术及服务能力能够胜任职业年金专业服务。
精算是保险产品设计、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 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在行业发展中,保险公司专业精算技术水平已不容置疑。经过多年发展,养老保险机构已铺设了众多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了专业服务队伍,强化信息技术系统运用,服务质量得到了极大提升。
以平安养老险为例,平安养老险拥有15名专业精算人员,其中2名北美精算师,4名准北美精算师,是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中精算力量最强的公司,精算团队成功帮助数十家央企设计企业年金方案。在企业年金计划持续运作过程中,平安养老险的精算专家可以帮助央企定期测算,评估企业年金缴费分配方案是否能够满足当初设定的目标,并可以及时根据测算结果作出调整。
第三,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可以发挥投资管理优势,有效提升职业年金投资收益。
从投资管理经验看,养老保险机构具有最悠久、最专业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经验,也是自2005年企业年金正式开展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上最重要的投资管理机构。由于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本质属性均是补充养老保险,其基金的投资管理都遵循着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因此,养老保险机构可以将其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取得的投资管理经验平移到职业年金市场之中,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精算技术、方案咨询与设计、产品服务、稳健投资等方面的优势。
从投资管理的资产规模看,2016年三季度,养老保险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投资资产余额超5300亿元,超过市场占比50%,明显超越银行、基金公司等其他非保险类金融机构。若按上述市场占比进行测算,职业年金落地实施后,保险业投资管理资产可望超过6000亿元。
从投资收益水平看,养老保险机构的投资风格具有稳健、安全并长期保持较高收益水平的特征,是拓展职业年金市场的重要砝码。以2015年企业年金为例,保险机构在单一计划组合和集合计划组合中的投资收益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以平安养老险为例,截止2016年三季度,平安养老险管理的受托资产和投资资产总规模达到2955亿元,其中年金投资管理规模达到1450亿,为市场上投资管理规模第一的年金投资管理人。2015年以来收益一直保持稳健增长,资金增值明显。
第四,拥有的丰富产品体系能够有效解决中人补偿及“编制外”人员落差。
随着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中人补偿是不可避免亟须解决的问题。此外,还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无法享受职业年金,编制内外员工待遇将会出现新的不平衡,需要通过其他补充方式给予解决,而养老保险机构可以提供企业年金、养老保障委托管理、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等丰富解决方案,全方位解决相应问题
第五,商业保险机构利用职业年金机会全面推动企业年金及第三支柱发展
职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领取的职业年金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据了解,在我国当前庞大的企业职工群体当中,拥有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只占不到7%,而且这6%的人大多集中在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更大部分企业由于负担过重,自愿交企业年金的比例相当低。而第三支柱目前进程还需要加力。随着《办法》的出台实施,未来养老保险机构有非常大的空间进行第三支柱助力推动,包括购买补充商业保险、补充长期护理保险、完善保障且分年/月的分期给付的产品等,养老保险机构能够从供给侧全面参与到助力第三支柱的发展,助推养老、医疗、康复、护理全面结合,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