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十年前涉案55亿,到如今动辄千亿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从一桩200多万、面临十年以上刑期的案件,到最终相对不起诉。从万商天勤的高级合伙人,到自立门户创办精品律所——洪小萍的二十多年法律生涯,像一条不断向前奔涌的河流,每一次转弯都带着某种必然。
她说自己不是港剧里那种西装革履、气场全开的“精英律师”,更多时候是“灰头土脸”的。但正是这种灰头土脸,让一个个当事人在命运的至暗时刻看到了微光。

一个“不懂金融”的刑辩律师,怎么打千亿大案?
洪小萍的开场白带着一种职业性的严谨:“我要稍微澄清一下,55亿是我10年前做的案子。我现在经手的案件很多都是千亿的规模。”
这不是炫耀,而是她对自己所处行业位置的一次校准。非法集资、私募暴雷、信托违约——这些动辄牵涉数十万投资人的金融犯罪案件,正在成为她工作的日常。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过去办这类案子,洪小萍和大多数刑辩律师一样,凭的是法律思维:犯罪构成、涉案金额、量刑档次,这些她烂熟于心。可当经侦办案人员都不得不向当事人请教“你们这个金融产品究竟如何运营”时,她意识到,光懂法条远远不够。
“我们并不了解金融领域之内的产品运营逻辑。为什么暴雷?中间是不是有难言之隐?这些其实会影响到量刑。”她说得直白。
转机出现在上国会-凯瑞金融财务EMBA项目的课堂上,那些原本陌生的金融操盘逻辑开始在她脑子里搭建起一个框架。她慢慢能看懂了:一个金融产品从设计到发行,从资金池到期限错配,每一步都可能埋下暴雷的种子。
更重要的是,她开始能区分两种截然不同的“主观故意”。一种是“我就是要融资这些钱为我自己所用”,另一种是“我在投资过程中失败了,投资有风险”。这两个主观恶性完全不一样。
当她把这种理解带到检察官和法官面前时,效果是实实在在的。“在辩护过程中,你把这个事情跟检察院、法院沟通,他们能够理解到你的这些点,对刑期的从轻、减轻确实会有很大的帮助。”

监控之外:从十年到无罪辩护
如果说金融认知是洪小萍办案的“术”,那么较真则是她的“道”。
近两年,她接手了一个案件。当事人从深圳被抓到上海,涉案金额200多万。按照法定刑,这个金额要定到十年以上。更不利的是,案件还有一个同案犯,已经被判了十年以上,并且指认了他。
在很多人看来,这个案子几乎没有辩护空间。同案犯已经判了,指认了,金额又摆在那里,还能怎么辩?但洪小萍认为,越是看起来“铁板一块”的案件,越要回到证据本身去审查。
洪小萍和团队介入后,开始一页页翻案卷,和当事人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抠。他们发现,当事人其实有不在场的证明。但光有当事人的辩解不够,必须找到客观证据。
于是他们决定自己去调查。
“现在确实有很多刑事律师,在做调查、取证的过程当中有很多顾虑,也不够积极。”洪小萍说,“但我认为律师的调查取证很重要,就比如抢劫、故意伤害,甚至杀人的现场,我一定会去现场感受一下。当时在这样的一个现场,他为什么会做这些事情?他说的这些辩解有没有什么可以证明?”
在这个案件里,案卷里并没有可以直接证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相关证据,需花费大量精力从他当年的各种经历进行推导,链接上相关客观材料进行印证。
通过一次次的实地走访、主动调查,他们发现事发地点的一个隐蔽角落的监控区域,可以推导出不在场的证据,整个定罪的证据链并不能形成闭环。尽管同案犯已经被判了十年以上并指认了他,但这些都不能弥补证据上的漏洞。
最终,这个案子在检察院阶段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相对不起诉,就是说有存疑,或者现在证据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了不起诉。不起诉其实就是约等于无罪。”
洪小萍说,这是近两年他们做得比较成功的案子之一。她讲得很平实,没有太多渲染,但语气里有一种笃定。
“律师的职责不是替当事人开脱,而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证据和法律的检验。我也希望以此体现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积极作用,让案件最终回到证据和法律本身,得到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结果。”

“我是服务他们的”
在大所做了十多年高级合伙人之后,洪小萍做了一个让很多人意外的决定:自己创办一家律所。
触动她的,是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一是儿子上了高中,每天早出晚归,她看着孩子那么努力,忽然觉得自己在职业生涯相对稳定的状态里,不知不觉生出了一丝懈怠,这种危机感让她无法接受。二是她认识一个极其能干的伙伴,行政、税务、财务,几乎无所不通。洪小萍心想:这样的人才,为什么不能为我所用?
还有粘性很强的团队成员支持,天时地利人和,律所就这样成立了。
她给律所的定位很清晰:30到50人的精品所,以刑事辩护和刑民交叉案件为特色,不追求规模,不追求“超强所”。
“人多了一定是复杂的,一定会有很多矛盾。”她说得坦诚。
她的团队有九个人,最长的跟了她十多年,最短的也有两三年。在团队里,她没有把自己当“老大”。“我是案件来源者,他们案件主办人,有的做判例检索,有的专门阅卷。谁有理听谁的。”
她自嘲在团队里兼着“司机”与“保姆”的角色。 买咖啡、买蛋糕、张罗吃喝,是她表达体恤的方式。她问一句“辛苦了,想喝什么”,成员们往往头也不抬:“别忙了,顾不上。”说到这里她笑了。在她看来,这并非不礼貌,而是彼此像家人一样,不必客套。

服务制胜:一次认知的翻转
金融财务EMBA项目的课堂上,李扣庆教授的“服务制胜”课程,让洪小萍重新理解了自己的职业。
她坦承,在此之前,自己作为刑辩律师有一种隐秘的优越感。“虽然我是乙方,委托人是甲方,但从案件作用上讲,我更多认为我是甲方。”因为只有辩护律师能直接对接公检法,家属一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律师。“他们更多的是依托于我,依靠于我。”
“我是不是在服务?我不认为我在服务,我是在给你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我认为我是一个“施恩者”。”
这种想法,她说,是“很不对的”。
“跳脱出来看,不管刑事办案有什么特点,你终究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信任你,向你支付费用,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他们的家属能够在这个案件过程中起到无罪或从轻、减轻的积极作用。”
这个转变,她说得很轻,但分量很重。

不做假账,与法律人的求真底色
采访快结束时,洪小萍提到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校训。“我第一次进入学校时,就看到了我们的校训‘不做假账’,印象非常深刻。”
她把这条校训和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追求联系在了一起。“不做假账是财会人的职业底线,如实记录经济事实,坚守诚信准则。这其实也是夯实了我作为律师追求法律事实真实的原则。”
“律师追求的是事实的真实,财务守护的是经济数据的真实。两者内核高度相通。”
她说,就像电视剧《重器》里讲的,“法是国之重器”。

尾声:灰头土脸,但眼里有光
采访进行到尾声,洪小萍说了一句让人印象深刻的话:“律师真的不仅仅是光鲜亮丽的一面,这是做给别人看的。办案过程中的苦楚只有自己知道。”
这就是洪小萍。她自嘲是位“少女”——一个较真、有温度、正在重新出发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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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她的每一次转弯,几乎都始于一次学习、一次认知的翻转。这些改变背后,都有上国会-凯瑞金融财务EMBA项目课堂的影子。她说,正是那些原本陌生的金融操盘逻辑,让她慢慢看懂了案件里那些“难言之隐”,也让她在与检察官、法官沟通时,多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底气。
如果你也像洪小萍一样,在职业生涯的相对稳定期感到一丝懈怠,在熟悉的专业领域之外看到更大的世界却不知如何进入;如果你也希望在金融与财务的底层逻辑中,找到自己行业的新坐标,在“不做假账”的求真底色上,夯实属于法律人、财会人或是管理者的共同底线。那么,这个项目,值得你认真了解。
她的故事还在继续,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拓宽认知边界,期待愿意突破自我的人,都能看见更多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