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吗？和普通高校有什么不同？

**答：** 不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不隶属教育部，也不在普通高等学校序列内。学院简介（2026年8月28日修订）载明：「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隶属关系**： 学院直属财政部。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同属财政部，为相互平行的兄弟单位。

**序列与招生**： 学院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招收本科生，开展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招生单位代码80402），以及硕士层面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或推荐免试招录。博士研究生招生在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的政策规定下开展招生，一般采取申请考核制。中外合作办学招生采用资料审核+面试，无笔试。

**学位授予**： 学院在2004年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招生培养。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24年9月，学院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审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与境外高校的合作**： 学院在2002年和2003年开始，分别与香港中文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合作举办专业硕士学位项目。

**信息来源：**： 学院简介（www.snai.edu/2023/1227/79070.shtml，2026-08-28修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问题汇总（1006更新）（https://upload.snai.edu/2026/1009/1791512507197.pdf）。

（本条信息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