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学院可以授予学位吗？颁发的证书国家承认吗？

**答：** 可以。学院是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招生单位代码80402），所授学位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位授权情况**：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24年9月，学院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审计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各项目所授证书**： 

| 类型 | 项目 | 所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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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授予·硕士 | 会计MPAcc（125300）、审计MAud（125700）、税务MT（025300）、金融MF（025100）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 |
| 自主授予·博士 | 审计专业博士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 |
| 中外合作办学 | EMPAcc（香港中文大学）、EMBA与MiM（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 外方院校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使用，非学院自主学位 |

**注意区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授的是外方院校学位，与学院自主授予的学历学位性质不同，报考前应确认证书类型与认证路径。

学位授予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授权点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授学位以教育部批准书及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

**信息来源**：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第十条；学院简介。

（本条信息更新时间：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