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1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非上海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户申请

1、申请办理主体:用人单位是非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的申请主体,所有材料由单位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4829191),学校仅承担部分材料的初审工作。

2、办理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7月31日

二、落户需要提交材料

1、《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公司下载)

2、《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双面打印)

3、毕业生推荐表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5、成绩单

说明:《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由用人单位网上下载提交,其他材料由学生整理好提交至单位。

二、申请材料盖章流程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表格见附件,由培养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

1、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填写。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税务(025300);金融(025100);

2、培养方式:非定向;

3、成绩等级必须勾选并与“申请表”上填写一致;

4、毕业生本人签名必须本人签字;

《个人信息表》中的“学习成绩评定”栏,除经办负责人签名不填写,其他信息由学生填写完成。“学校推荐意见”栏,除经办负责人签名不填写,其他信息由学生填写完成(20236/秋季毕业)。

  毕业生若对相关进沪政策有疑问,请致电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64829191,或访问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

个人信息表.doc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原文).doc

微信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微信二维码
  • 财政部
    微信二维码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