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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户籍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4-04-18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向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并注意背面的填表须知,表格可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网或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由学校就业中心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并已签证完毕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研究生院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请带原件查验)。

六、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荣誉称号证书,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重大奖励获奖证书,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发明专利证书和公示证明(就业网下载)。

4、自主创业证明。

 

重要提醒:

1、请毕业生仔细研读《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并留心政策变动情况。

2、请毕业生提醒用人单位: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户籍须通过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初审机构,书面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人事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送至初审机构进行申报(第一批初审机构名单见学生事务中心网站)。

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4、需要办理专利公示证明的同学请至王欣老师处办理,专利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信息网站,申请公示时需凭专利证书原件;专利权人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公示截止日期5月17日。公示完毕后携带导师签字的专利公示证明办理盖章手续。

5、自主创业并和自己公司签约的同学还需办理自主创业证。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