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明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规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充分征求委员和培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烦请审阅悉知。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印发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pdf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