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研究生:
为便于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顺利就业,按照就业工作的进度,现就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推荐表由各班班长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领取,发放给班级每位同学,同学们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由班长收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递交时间为11月10日。
二、填写规范
1、使用黑色水笔,认真工整地填写
2、专业:会计(审计)
3、攻读学位:硕士
4、培养方式:非定向.
5、个人经历:时间顺序从研究生阶段往前填写。
6、主要科目成绩单:必修课程及核心课程必须填写,其余课程自定,表格仅允许空留三门课程,其余栏目必须填满。
7、学期:按照系统里成绩单“学期”填写。
8、导师推荐意见务必由校内导师亲笔填写。
9、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10、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请领取填写后妥善保管,只有达成就业意向才能将原件交给单位,前期联系不同单位可使用推荐表复印件。
11、因个人原因错填、污毁推荐表,需交回原件方可领取新的推荐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