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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生领取、填写毕业生研究生推荐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2015级研究生:

        为便于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顺利就业,按照就业工作的进度,现就毕业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推荐表由各班班长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领取,发放给班级每位同学,同学们按照要求填写完成后由班长收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递交时间为1110

   二、填写规范

  1、使用黑色水笔,认真工整地填写

  2、专业:会计(审计)

 3、攻读学位:硕士

 4、培养方式:非定向.

 5、个人经历:时间顺序从研究生阶段往前填写。

 6、主要科目成绩单:必修课程及核心课程必须填写,其余课程自定,表格仅允许空留三门课程,其余栏目必须填满。

 7、学期:按照系统里成绩单“学期”填写。

 8、导师推荐意见务必由校内导师亲笔填写。

 9、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10、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请领取填写后妥善保管,只有达成就业意向才能将原件交给单位,前期联系不同单位可使用推荐表复印件。

 11、因个人原因错填、污毁推荐表,需交回原件方可领取新的推荐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