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博士后工作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发布时间:2023-11-3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还是中国政府倡导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2015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智能财务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非盈利的科学研究机构,是财政部国家会计学院重点发展的智库之一,研究院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与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联合发起成立,先后有上海艺赛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经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汇付天下有限公司、复星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申能集团、浙能财务有限公司、南京商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陆续加入成为合作伙伴。研究院现有全国各类兼职研究人员近500名。

研究院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重点课题研究、最佳实践探索、专业人才培养、关键技术跟踪、应用现状调查、高端学术研讨、研究专著出版、学术思想传播等内容。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研究院已发展成为中国智能财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专业研究机构之一。

为推动智能财务研究院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现拟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智能财务研究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具有会计、财务、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4.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含)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5.具有团队工作精神及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名额

  计划与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1-2名。

  三、在站时间

  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在站期限,在站工作期限不超过2.5年。

  四、工作条件和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按上海市有关标准缴纳四金。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学院为其提供科研经费及岗位津贴。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在上海无固定居所,学院为其免费提供住宿。

  4.博士后及其配偶和子女的户籍迁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研究课题

  智能财务基础理论研究、智能财务最佳实践研究、智能财务关键技术研究、智能财务标准及法规体系研究等。

  六、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向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登录“中国博士后官网”进行注册,按照入站申请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下载自动生成“博士后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

  3.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申请研究课题及课题研究规划(30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邮寄至我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地址详见第八条),并将《博士后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xin@snai.edu

  七、审批程序

  1.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上报学术委员会。

  2.学术委员会通过面试,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确定博士后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邮   编:201702

  联系电话:021-39768111/39768047

  电子邮箱:wangxin@snai.edu/cjr@snai.edu

  联 系 人:王老师 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