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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实习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2024级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流程要求,更好地完成2024级研究生实习教学环节,请大家在实习前,认真学习相关实习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办法》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实习教学大纲》。确定实习单位后,需报送《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习情况备案表》,备案表电子表格由各班班长汇总发邮件至王老师。提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前。

  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须在2025年5月20日前提交实习相关材料,实习申请表、实习计划表、实习鉴定表、实习心得(每月一份,共三份)、实习报告。实习申请表、实习计划表、实习鉴定表(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班长收齐上交至行政楼112办公室。实习心得、实习报告由班长汇总后发邮件至王老师邮箱。相关表格见附件,以上材料逾期未提交者,成绩将不予认定。

  实习报告提交前务必发邮件至校内导师审阅,并在实习鉴定表上进行实习报告成绩认定后才能提交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对实习报告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0%,查重不通过,实习成绩不合格,实习报告成绩将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定。

  提交材料说明:所提交材料要能体现90天(工作日)的实习经历,实习报告相关的实习经历要能在提交的实习材料和表格中体现。本次寒假实习未满90个工作日,可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剩余时长的实习,补充实习需要提交的纸质实习材料同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实习报告写作格式要求.doc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实习计划表.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实习鉴定表.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实习申请表.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实习心得.docx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习情况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