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点击下载审查表(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6月22日前以机要、EMS或顺丰形式寄至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
如政审单位需提供学院的政审公函方可进行政审,处理方式如下:考生发送邮件至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邮箱:sjzbcl@snai.edu),写明本人身份信息、政审单位名称等,附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在核实后,将通过邮件发送电子版政审公函。
二、体检
考生可点击下载附件2,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亦可使用上述医院所提供的健康检查表原件,但体检内容必须包含我院体检所需项目: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后,考生应汇总健康检查表、体检报告原件(含各类化验单,有效时限为3个月)及本人填写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3),于2025年6月26日前以EMS或顺丰形式寄至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应及时完成《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的签订,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以EMS或顺丰形式寄至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近期将核实协议涉及的工作单位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
四、材料回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
收件人:李老师
电话:021-69768000转68135
邮编:20170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专博招生工作小组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