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测方案。
一、综合考测安排
请入围人员(参见附件)按如下安排完成综合考测。
1.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10:00-14:30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202教室
2. 书面考察
时间:2026年5月16日(星期六)15:00-16:00
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204教室
3.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09:00-12:30,下午13:00-18:00。具体时段以短信和邮件提醒为准。
考生应于每时段开始前提前到达候场地点,携带好身份证,接受身份核验。
(1)候场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202教室。
(2)面试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第二教学楼二楼。
(3)面试形式
采取现场面试方式,申请人按研究方向分三个小组,组内按随机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30分钟。
二、综合考测分值及内容
综合考测共40分。其中,书面考察10分,为实名形式,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方向的考测。面试30分,为匿名形式,内容包括个人陈述、经济管理综合、审计专业综合和研究计划设计,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包括基本信息、学术成果、专业能力、社会服务、获奖情况、职业诚信、职业发展展望等。个人陈述时,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
三、录取办法
由申请人基础材料评审得分、研究计划评审得分、综合考测得分加总的总成绩将作为考生是否被拟录取的主要依据。总成绩(满分100分)=“基础材料”得分+“研究计划”得分+“综合考测”得分。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形,则优先拟录取基础材料评审得分较高的考生。总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或书面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低于6分),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参加综合考测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③有效期内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测期间到学院接受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测。
2. 考生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测时提交。
3. 本方案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解释为准。
附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审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测名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包括基础材料评审和研究计划评审),最终确定12名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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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身份证号后四位 |
姓名 |
获硕士学位年月 |
|
1 |
5539 |
陈** |
200612 |
|
2 |
509X |
刘* |
200707 |
|
3 |
1514 |
李* |
20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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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1 |
张* |
201306 |
|
5 |
3064 |
褚** |
202212 |
|
6 |
5420 |
张** |
201711 |
|
7 |
004X |
魏* |
202407 |
|
8 |
031X |
马** |
202310 |
|
9 |
452X |
王** |
200909 |
|
10 |
8651 |
徐* |
202507 |
|
11 |
0613 |
蒋** |
201601 |
|
12 |
1524 |
王* |
202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