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7年审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10-08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2)是党中央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财经人才能力建设的需求,自1992年酝酿,1999年3月设立,2001年4月揭牌。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区域能力建设而创设。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以“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不做假账”校训,坚持“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办学方向,是我国高层次财经人才重要培养基地。

2011年3月,学院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会计、审计、税务和金融四个专业硕士学位项目。2024年9月,学院获批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是首批审计博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首批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

一、招生方式、招生类别与学制

审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考核内容包括“资格初审+材料评审+书面考察+综合面试”四个环节。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授课时间一般为双休日。考生应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与学院、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学院不承担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

审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审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包括三个研究方向:国家治理与审计监督方向、数字审计机理与应用方向、社会审计理论与实践方向,招生名额为8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员。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四)具有6年以上审计或财经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五)有两名审计或财经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如为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报考人请于2026年10月8日-2026年11月30日通过招生系统(https://pdapp.snai.edu)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报名阶段须按要求上传下述申请材料,所有附件均需采用 PDF 格式,每一类证明材料合并为单个 PDF 文件上传。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结尾处需个人手写签名和日期。

2.报名登记表,参见附件1。

3.专家推荐书,参见附件2-1和附件2-2。

4.研究计划书,参见附件3和附件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布的研究选题供撰写研究计划书参考,申请人也可自行选择其他审计实践重大和复杂问题作为研究主题。

5.个人代表作1-3篇(部、个),代表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工作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研究课题、实践项目、标准制定、专利申请等。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7.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居民身份证)。

(二)材料递交

报考人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

1.报名登记表(附件1为示例),请在招生系统(https://pdapp.snai.edu)填好后下载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手写签名、盖章,一式三份。

2.两名审计或财经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由推荐人手写签名并密封)。

邮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政教研楼审计专博工作小组,徐丽芳收。联系电话:021-69768000转68156。注明“报考审计专博”。

(三)重要提示

附件1-4均在招生系统(https://pdapp.snai.edu)里下载。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选拔方式

本次选拔设置资格初审、材料评审、书面考察、综合面试四个考核环节,共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开展,考核总分100分。

(一)初试

初试包含资格初审、材料评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基本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该项不计分值。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材料评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直接予以淘汰。

2.材料评审(30分)。结合报考人员的相关背景、研究基础、研究计划及个人代表作开展评审。其中研究计划占15分,研究背景、研究基础、研究潜力、个人代表作等合计占15分。

学院根据评审成绩、招生计划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审计专博网站(https://www.snai.edu/pd/)上公布。考生初试阶段的评审成绩将直接记⼊最终考核成绩。

(二)复试

复试包含书面考察、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复试总分合计70分。

1.书面考察(20分)。主要以书面考试方式,测评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分析判断能力。

2.综合面试(50分)。主要以面试方式,开展审计专业综合、经济管理综合、英语相关能力的评价。

(三)成绩计算与拟录取确定

总成绩为材料评审、书面考察、综合面试三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中,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材料评审得分(30分)+书面考察得分(20分)+综合面试得分(50分)。

六、体检与录取

考生在拟录取后应按学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关于体检的详细要求将在拟录取后发布。学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批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为51.2万元人民币,分四年缴纳。如修业超过四年,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院设有实务人才专项奖学金,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审计财税在岗骨干等录取后可申请,符合条件者可获10-15万元资助,详情可咨询学院审计专博工作小组。

八、其他

本章程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解释。如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为准。

九、信息查询及申诉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代码:80402

网址:https://www.snai.edu/pd/

咨询部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专博工作小组

咨询电话:021-69768000转68156

咨询邮箱:sjzbcl@snai.edu

申诉渠道: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工作专项监督小组

申诉电话:021-69768026

申诉邮箱:zsjd@snai.edu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邮编:201702

传真:021-6976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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