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友、专家: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做好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学院决定从校友中遴选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志于为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愿意担任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实践经验丰富,具备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申请时间
三、申请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专业学位兼职研究生导师简况表》(见附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核、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经遴选合格的兼职研究生导师,学院将颁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书》,并根据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给予论文指导工作补贴。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研究生部
附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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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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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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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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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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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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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 手机: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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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工 作 部 门 |
任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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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的主要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课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等): | ||||||||
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聘书编号: 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 [ 年]第 号 |
聘任期: 年 月 至 年 月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请用A4正反面打印。